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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讲清】中国食品企业【食品复合配料中含致敏物质】怎么标示?
2026-07-08 16:40:01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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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一 → 复合配料已展开且致敏物出现在配料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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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二 → 复合配料未展开或致敏物不在配料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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酱油 → 小麦、大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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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味酱/沙拉酱 → 乳清蛋白、蛋黄、虾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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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脂末/奶精 → 乳蛋白、酪蛋白酸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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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配香辛料 → 坚果碎、大豆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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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1:八大类致敏物用作配料,应提示或临近位置标示(附录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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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1:配料表内加粗/下划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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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2:临近位置专门提示,引导词如“致(过)敏物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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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 / D.5:豁免清单(精炼大豆油、葡萄糖浆、乳糖醇、蒸馏酒等深度加工已去蛋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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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复合配料与小料过敏原台账,向供应商索要书面过敏原声明。 -
标签审核使用过敏原别名对照表(如奶油=乳、谷朊粉=麸质)。 -
该致敏物来源于复合配料,依法必须标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