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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回复】联合发布团体标准如何复审?!
2026-08-07 18:49:45 点击量: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众留言”版块新公开一条关联合发布团体标准的留言,总局标准创新管理司对留言进行了回复。
总局标准创新管理司回复:联合发布的团体标准应按照发布该标准的所有团体标准组织约定的规则进行管理并依法依规分别承担相应责任。一方违反约定擅自修改标准的,其他联合发布者都有权制止或者退出联合发布,给其他联合发布者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来自: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留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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