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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回复】SC证企业贴牌委托,还能豁免食品经营许可证吗?

2026-09-30 17:44:46  点击量:

小惠咨询方
关于即将实施的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委托方资质的疑惑
在2026年8月9日有咨询者问到关于食品委托生产 委托方资质问题的咨询,在2026年8月11日给予回复中解释道:"1.委托方资质三选一即可 委托方满足以下任一资质即符合法定要求:①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②食品经营许可证;③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三者具备其一有效。
2.委托方为持有SC证的食品生产企业,无需额外办理经营许可/预包装食品备案 食品生产许可证本身已包含自产预包装食品销售的合法经营范围,无需重复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其2:已包含自产预包装食品……"若委托其他企业生产的食品,属于自产食品吗?如果不是自产食品,是不是还需要办理经营许可或预包装食品备案。谢谢,盼回复!
 
青海省市场监管局
 
回复部门: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将您的留言答复如下: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78 号)第四条,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加工场所或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加工场所或者通过网络销售其自产的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前述条款中"其生产的食品",特指该生产者自身生产加工场所生产的食品,不包含委托其他企业代为生产的食品。
依据《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13 号,2025 年 12 月 12 日公布,自 2026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第二条,食品委托生产,是指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从事食品的全部或者部分环节的生产活动,并交付所生产食品的行为;委托生产食品不属于委托方自身生产的食品。
该办法第三条规定,委托方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进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具备监督受托方按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生产的权利,并确保能够正常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据此,企业虽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但委托其他企业代为生产食品的,该委托生产食品不属于委托方自产预包装食品;委托方仅凭自身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不能豁免相应经营类资质义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完成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满足委托生产对委托方的法定资质条件。
一、答复要点提炼
• 78 号令第四条只豁免"自产食品"
——"其生产的食品"特指自身生产加工场所生产的食品,不包含委托他企代产的食品。
• 113 号令 2026-12-01 起施行
——新规明确委托方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并承担监督受托方合规生产的责任。
• SC 证不可豁免经营资质
——企业仅持食品生产许可证但委托他企代产食品,不能用 SC 证覆盖销售环节,必须叠加经营资质。
• 三方资质门槛明确
——①食品生产许可证(SC 证);②食品经营许可证;③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三者具备其一即为"经营资质"合规。
二、法律依据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78 号)第四条——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加工场所或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加工场所或者通过网络销售其自产的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关键限定:本条所指"其生产的食品",特指该生产者自身生产加工场所生产的食品,不包含委托其他企业代为生产的食品。
《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13 号,2025-12-12 公布,2026-12-01 施行)第二条——食品委托生产,是指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从事食品的全部或者部分环节的生产活动,并交付所生产食品的行为;委托生产食品不属于委托方自身生产的食品。
《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委托方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进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具备监督受托方按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生产的权利,并确保能够正常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情形分析与判定
情形一:纯自产自销(不委托他企)
企业有自身生产加工场所,全部食品由本厂生产并销售,无委托代产环节。
合规仅需 SC 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无需叠加经营资质。
情形二:自产 + 委托他企代产("贴牌")
企业自有 SC 证,同时委托其他生产企业代为加工部分品类(如贴牌、ODM、OEM),并以本企业名义销售。
不合规:SC 证不能豁免委托产成品的销售环节——必须叠加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2026-12-01 后属新规明确禁止。
情形三:纯销售(无生产环节)
企业无生产环节,所有产品均外采成品后销售(经销 / 代理 / 电商零售)。
合规:仅需"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无需 SC 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综合总结
青海省局的这次答复,把"SC 证覆盖销售"的老观念彻底撕开了——78 号令第四条豁免的"其生产的食品"是一个封闭范围,仅指本厂自产,不覆盖委托他企代产的食品。
叠加 113 号令(2026-12-01 起施行)的硬性规定,"SC 证 + 委托代产"这个组合已无合规空间:要么自建产能拿 SC 证做自产,要么办食品经营许可 /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做委托方销售——两条腿必须各管各的资质。
参考文献
1.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78 号)
2. 《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13 号,2025-12-12 公布,2026-12-01 施行)
3. IMA「食品卫士企业专项库 SVIP」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食品卫士整理,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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