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513389315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香港新闻 >

详细内容

香港将对保健食品声称进行规管 公开收集公众意见

2014-08-18 14:35:34  点击量:

  来源:福建热线 时间:2004-9-30 14:56:10
 

  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署日前就香港市面上一些声称具有保健作用的食品有误导、夸大失实嫌疑一事,公布了一份关于“保健声称的规管”咨询文件。这份文件列出一些管制建议,并公开收集公众意见,咨询期将至11月15日。

  香港卫生署副署长梁挺雄和署理助理署长钟伟雄表示,市面上具误导性或夸张失实的保健产品大致分为两大类,一是与身体功能有关的声称,例如能调节血压、调节血脂或胆固醇等声称,这类声称可能使市民延误寻求适当的医疗意见和治疗;二是与保健有关的夸大或误导性声明,例如声称产品有减肥、纤体、排毒功效等。

  据悉,香港卫生署去年底成立了专家委员会,成员包括消费者委员会代表、中医、西医、药剂师和营养师。他们在检讨了13类产品的声称后,建议禁止其中9类保健食品声称,主要涉及纤体、减肥、排毒、防癌、调节血压、调节血脂、调节胆固醇等。卫生署打算以附表形式将这些保健食品纳入“不良医药广告条例”中,以保障市民的健康和安全。

  但关于矫正或减轻更年期出现的有关征状、刺激头发生长或防止脱发;促进乳房丰满或结实、以及调节或改变泌尿生殖系统的结构等保健声称,卫生署在评估之后认为对市民影响不大,无须纳入新的禁制表内。

  梁挺雄表示,对保健品声称的规管,并不是要限制产品的销售,而是为了保障市民不会受到产品的误导而延误了治疗,是为保障公众的健康。

  梁挺雄指出,对于含有中药成份的中成药或保健品的监管,也将于年底实施。但对于中医师根据个别求诊病人而建议他们服用某些保健产品,不在这次规管之列。

  梁挺雄说,产品的名称也属产品声称,如有关法例获得通过,类似打着“纤形丸”、“排毒丸”等名称的产品都可能属违法,一经定罪,首犯罚款1万港元,再犯最高罚款2.5万港元和入狱1年。

  但他又说,即使法例生效后,也不代表制造商需要停产,因为他们可以到中医药管理局、药剂业和毒药管理局注册,在标签内注明产品成分和效能。梁挺雄估计,现时这类保健产品在市面上超过1000种,至于生产商和制造商,由于他们可能要修改标签,因此会给予他们18个月的宽限期,以更改产品名称。

  梁挺雄建议说,市民不应依赖保健药物和产品,而是应该适当运动和调节饮食,保持身体健康。

  卫生署署理助理署长种伟雄表示,这次规管的对象,主要针对口服的保健品,对于外用或注射产品是否也需要进行声称规管,卫生署将会进行研究。

  香港消委会研究及普查部首席代表刘燕卿指出,该会近几年收到有关保健产品的投诉有上升趋势。从2001年的69宗增加至去年的94宗。今年1月到8月已收到57宗投诉,其中投诉主要包括对保健产品的销售手法和广告失实等问题。消委会对此甚表关注,认为由于保健产品越来越多,加强规管实有必要。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华食品质量网证实,仅供参考。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质量网   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9253879    举报信箱:1579274032@qq.com     
本网站特聘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孔祥印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339160604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备案文号: 冀新网备132006002号   工业与信息化部批准文号冀ICP备11016644号-2   技术支持:【蓝点网络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河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