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513389315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香港新闻 >

详细内容

【供港商机】香港地区食品包装正面标识要求!

2023-04-20 17:22:09  点击量:

 

包装正面标识(Front-of-Pack Labelling, FOP)是位于包装正面主视野中的营养标签,通常通过图标、符号、文字等元素以简化的形式展现食品中的营养素含量或营养质量,与位于包装背面的营养成分表相比,更能让消费者一目了然地了解食品的营养状况,并迅速做出健康选择。

 
01 
香港地区包装正面标识之目的

 
 

为了降低食物中的盐和糖,香港特别行政区委员会、食物及卫生局以及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于2017年共同推出自愿性质的《预先包装食品“盐/糖”标签计划》,让消费者容易辨认“低盐”“低糖”的产品,从而作出有依据的决定,并希望通过计划鼓励业界提供更多“低盐”“低糖”的产品供消费者选择。

图片
02 
香港地区包装正面标识之“低盐”“无盐”“低糖”“无糖”

 
 

港推行自愿性质的《预先包装食品“盐/”标签计划》。符合《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规例》中关于“低盐”“无盐”“低糖”“无糖”定义的预先包装食品,就可以在食品包装的醒目位置标示“低盐”“无盐”“低糖”“无糖”标识。标示标签样式包括两种语言(中文、英文)或中英双语及彩色和黑白两个版本。企业可自行决定标签大小,但应清晰及易读。可在食物包装的醒目位置印上或加上标签。

03 
香港地区包装正面标识之适用范围

 
 

适用于任何符合《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规例》(第132W章)下“低盐”“无盐”“低糖”“无糖”定义的预先包装食品,详见表1。

企业自愿参与,无需审批,只需要提交相关通知书至香港食物安全中心。

表1 “低盐”“无盐”“低糖”“无糖”的阈值要求

营养素

声称描述

条件

钠(盐)

该食物(不论是固体或液体)每100克或100毫升食物含不超过0.12克钠。

该食物(不论是固体或液体)每100克或100毫升食物含不超过0.005克钠。

该食物是固体食物,且每100克食物含不超过5克糖。或

该食物是液体食物,且每100毫升食物含不超过5克糖。

该食物是固体食物,且每100克食物含不超过0.5克糖。或

该食物是液体食物,且每100毫升食物含不超过0.5克糖。

04 
香港地区包装正面标识之产品标签示例

 
 

一套四款:低盐、无盐、低糖、无糖。

三款语言文字:中文、英文、双语。

备有彩色和黑白版本。

具体标签样式如下:

彩色版本-双语、中文、英文

\\\


 


 

黑白版本-双语、中文、英文

\\\


 


 

相关产品标签展示:

\\\\


 


 


 

 
 

小结

总的来说,FOP是一个全球性的食品标识要求,旨在帮助消费者选择健康的食品,提供关于食物的整体营养价值和营养成分信息。目前,全球已有超过40个国家/地区推行了FOP,其中包括欧盟、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地区。虽然不同国家/地区的标识要求有所不同,但都在不断完善和改进中。本网将会继续介绍各国/地区关于FOP标识的相关要求及修订情况,供行业参考。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质量网   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9253879    举报信箱:1579274032@qq.com     
本网站特聘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孔祥印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339160604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备案文号: 冀新网备132006002号   工业与信息化部批准文号冀ICP备11016644号-2   技术支持:【蓝点网络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河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