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513389315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普通食品 > 生产部分 >

详细内容

国家认监委关于调整 《有机产品认证目录》的公告

2022-12-30 18:00:42  点击量:

为进一步完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规范有机产品认证活动,促进有机产业发展,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55号)和《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认监委2019年第21号公告)有关规定,按照有序推进并动态调整的原则,认监委对2019年11月6日发布的《有机产品认证目录》(认监委2019年第22号公告,以下简称《目录》)进行了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将鳄梨、冰淇淋等121种产品(见附件1)纳入《目录》。

二、增加《目录》总表中的备注内容。增加“注:3.备注栏内容仅为针对产品名称的举例,认证机构可受理举例之外产品的认证申请”。

三、修改《目录》中一项产品类别对应的备注。将“中药材加工制品”产品类别的备注修改为“以‘生产’部分1—41产品子类别中可作为中药材的产品为原料,经切碎、干燥、碾磨等物理工艺加工的产品”。

四、修改《目录》中一种中草药的中药名。将“中草药”产品范围中的产品名称“淡竹叶”修改为“淡竹(淡竹叶,竹茹)”。

基于以上调整内容,对2019版《目录》进行了相应修改,新版《目录》见附件2。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可受理新纳入《目录》产品的有机产品认证申请。认监委2019年第22号公告同时废止。

 

附件:1. 新增纳入《有机产品认证目录》的121种产品清单

2.《有机产品认证目录》             

 

认监委

2022年12月23日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质量网   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9253879    举报信箱:1579274032@qq.com     
本网站特聘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孔祥印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339160604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备案文号: 冀新网备132006002号   工业与信息化部批准文号冀ICP备11016644号-2   技术支持:【蓝点网络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河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