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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掺假造假将直接入刑 危害食安将受最严惩处

2017-01-04 17:16:53  点击量: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张高丽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并讲话。他指出,要完善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推动掺假造假行为直接入刑,用最严厉的处罚坚决遏制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张高丽表示,2016年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齐心协力,攻坚克难,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完善法规标准、加强监管执法、打击违法犯罪、创新监管方式,食品安全形势总体比较平稳。同时,也要清醒看到,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影响食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

    张高丽强调,要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抓紧制定一些急需的标准,推动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对接,用最严谨的标准为食品安全提供基础性制度保障。要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对生产经营过程采取彻查隐患、处罚到人、公开信息的综合措施,用最严格的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要完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完善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推动掺假造假行为直接入刑,用最严厉的处罚坚决遏制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要不折不扣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研究制定食品安全工作问责办法,用最严肃的问责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切实依法履职尽责。要把餐饮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全面治理“餐桌污染”,提高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

    张高丽指出,要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抓紧印发实施《“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投入力度,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职业化食品检查员队伍,增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保障。近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全力保障节日和两会期间的食品安全。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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