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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案说法】“肉串汪”因妇女节低俗广告被罚10万元!

2023-06-01 17:57:09  点击量:

近日,北京自由派餐饮有限公司被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今年3月8日,该公司烧烤品牌“肉串汪”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借势营销时,被网友质疑涉嫌低俗营销。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某餐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3272******

法定代表人:倪某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第九条第(七)项

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23年3月8日9:15在其微信公众号在发布商业促销广告。广告内容为文字:“三分熟稚嫩青涩,七分熟轻熟味道好,全熟肉硬汁少,轻熟女才有更有味道”及配图形象化宣传 。无广告费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第五十七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10

处罚决定日期:2023-05-29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6-05-29

处罚机关: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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