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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学习】|违规使用旧标签、超期用条码,产品标签含虚假内容被查!
2025-11-19 18:25:29 点击量: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舒市监处罚〔2025〕2****号 执法部门: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5-10-28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主要违法事实: 经查,1、当事人于2025年8月发现仓库剩余了一些以前的苏式月饼旧标签,为了节省成本,当事人将该批旧标签使用在今年的商品上,该批旧标签配料表上写有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钠,因为当事人生产该产品没有使用脱氢乙酸钠,因此就用记号笔涂抹了。该批旧标签的执行标准也错误的标注为GB19855-2005。另外,当事人该批标签的配料表也是当事人以前的生产配方,新的产品配料与该批标签标注的配料表不符。2、当事人于2011年10月9日加入了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于2013年10月9日到期,到期后一直没有续费,仍在使用。该行为作分案处理。至本局调查终结,当事人生产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苏式月饼共80个,货值800元,获利80元。当事人于2025年9月1日对涉案产品进行了召回,未召回到涉案产品。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生产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罚款壹仟元;2、没收违法所得捌拾元。
来源:中国市场监督行政处罚文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