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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学习】|案例|生产经销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2026-01-05 18:05:44  点击量: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京房市监处罚〔2025〕1****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北京**商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某某

执法部门: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5-12-26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主要违法事实:

该商品标签上的图形“nfc”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小青柠汁饮料与nfc果汁混淆。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元;没收违法所得:324.5元。

 
注:

本案例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促进技术交流,并不代表已认同其中的观点,如有不同看法,欢迎留言讨论或与我们联系。

 

文章内容引用来源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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