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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学习】|固体饮料虚假宣传,误导中老年消费者被曝光

2026-01-22 17:13:22  点击量: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京昌市监处罚〔2026〕1***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北京)农业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某某

执法部门: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6-01-04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研发了名称是“***钙强化固体饮料”和“***草本固体饮料”的两款商品,委托郑州***药业有限公司代工生产,当事人在全国范围内招加盟商开店销售上述两款商品,加盟商通过开设线下体验店,使用能量仓、光子射频仪、玉石能量垫、玉石能量枕等仪器给顾客体验,同时也给顾客体验“***钙强化固体饮料”和“***草本固体饮料”这两款商品,顾客主要是中老年群体。

2025年3月,为销售上述两款商品,当事人销售人员在微信中发布“***强化活性富硒离子钙粉末的细度为21万目,含钙量高达53%以上,是真正的高品质的纳米级别”、“***强化活性富硒离子钙是人类健康的新资源,对人体百益而无一害,因此更可大量使用。又因它不是药品,不仅没有毒性更可解毒”等宣传内容,浙江金华市的加盟商金华市***健康管理服务部将上述宣传内容制成广告牌在体验店中摆放。上述宣传内容都是当事人员工编辑的,没有任何依据,都是虚假的。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修订)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9000元。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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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内容引用来源于:北京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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