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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黑榜】重庆检出29批次不合格食品,有柿子醋、食用植物调和油、高粱酒等

2023-10-26 17:12:31  点击量:

   本网讯 10月25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32号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29批次。
 
  8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8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开州区廖法标副食超市销售的干山药,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呈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泡小米辣(盐水渍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秀山县漆树园酒坊生产的玉米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巴南区卫民餐饮店加工自制的白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璧山区锦瑞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湖南崀山素味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牙签豆干,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北区徐卫丹烘焙店加工自制的巧克力曲奇饼干,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南川区风之彩商贸有限公司坤罡龙都店销售的、标称济源市源星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柿子醋(酿造食醋),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北碚区来渝佳食品厂生产的冷面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造成健康危害,但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二氧化硫残留量在蔬菜干制品的最大限量值为0.2g/kg,二氧化硫残留量在酱腌菜的最大限量值为0.1g/kg。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使用劣质原料以降低成本后为提高产品色泽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可能是直接使用亚硫酸盐浸泡所致。
 
  糖精钠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合成甜味剂。糖精钠对人体无营养价值,食用较多的糖精钠,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发酵面制品中不得使用糖精钠(以糖精计)。发酵面制品中检出糖精钠的原因,可能是餐饮店为改善产品口感而超范围使用。
 
  9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9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巫溪县绿之源蔬菜销售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綦江区一家合百货超市销售的香蕉,噻虫嗪、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清明桥路2号易海兵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羊驸马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羊蹄,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重庆市合川区太和镇合佛路老绸厂农贸市场龙腊梅销售的二荆条,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开州区壹天食品超市销售的螺丝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永川区内环南路864号120号摊位廖礼超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渝北区伍乾鹏生鲜超市销售的沙地蜜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渝北区田憨娃生鲜食品超市销售的豇豆,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毒死蜱在辣椒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噻虫嗪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噻虫嗪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蚜虫、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茄果类蔬菜(番茄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牛蛙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
 
  啶虫脒是一种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啶虫脒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啶虫脒在荚可食类豆类蔬菜(菜豆、食荚豌豆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4mg/kg。豇豆中啶虫脒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4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云阳县超前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四川新大名扬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三优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学府新城店销售的、标称苏州市苏太太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成都怡康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炒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津区石门镇刘勇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贵州垚屹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双龍素牛筋(调味面制品),酸价(KOH)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江津区玉泉酒坊生产的高粱酒,固形物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的被氧化程度,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还可能与产品储存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等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辨别出油脂酸败特有的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造成酸值(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食品生产者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油脂加工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环境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油脂的氧化酸败。
 
  5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綦江区正欣食品经营部销售的精品软皮二荆条,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大足区蔡何园蔬菜种植基地销售的老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合川区新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水洗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璧山区兰子蔬菜配送经营部销售的茄子,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高新区西永大道14号附76号王健销售的西红柿,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在新鲜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蔬菜、茎类蔬菜、黄花菜除外)中限量为0.05mg/kg。镉超标可能是产品在种植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
 
  铅是最常见的重金属污染物,是一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重金属元素,可在人体内蓄积。长期摄入铅含量超标的食品,会对血液系统、神经系统产生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铅(以Pb计)在新鲜蔬菜(芸薹类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薯类除外)中的限量值为0.1mg/kg。
 
  2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沙坪坝区众的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沥发(福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汉堡面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巫溪县柏杨街道鑫辉超市销售的、标称巫溪县辰逸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牛肉干,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生物毒素问题,为云阳县江龙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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