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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黑榜】浙江这4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标

2023-10-31 17:57:05  点击量:

   本网讯 10月30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3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12批次,其中,有4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标。
 
  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产品分别为湖州市吴兴邹定文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杭州临安横畈老头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调味料,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宁波海曙小时候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宁波庆福传祺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厚切芒果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绍兴市越城区好又鲜生鲜超市销售的黄花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宁市吉唛福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老豆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产生二氧化硫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蜜饯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35g/kg,蔬菜干制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2g/kg。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甜蜜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甜蜜素在料酒中不得使用,甜蜜素对成骨细胞的增殖和分化有明显的抑制作用,经常食用甜蜜素含量超标的饮料或其他食品,会因摄入过量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特别是对代谢排毒能力较弱的老人、孕妇、小孩危害更明显。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在料酒和豆腐中不得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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