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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榜有你】新疆检出7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2024-04-19 22:14:07  点击量:

   本网讯 4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检出19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7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食品分别为焉耆张俊蔬菜配送中心销售的芹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营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2577号恒昌·恒业花园24栋2室的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百鲜果果蔬商行销售的韭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哈巴河县小王水果蔬菜店销售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库车市茸茸苗果蔬销售部销售的鸡蛋,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库车果优鲜水果幸福城店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营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府友路82号的高新区(新市区)府友路社区蔬菜副食品直销点销售的橘子,三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伊宁市乐多惠购日用百货超市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唑磷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的有机磷类广谱性杀虫、杀螨剂,无内吸性,但会深度渗入植物组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橘中三唑磷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三唑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芹菜、辣椒、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分别为0.04mg/kg、0.05mg/kg、0.2mg/kg。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氧氟沙星属于喹诺酮类药物,具有抗菌谱广、活性强等特性,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预防和治疗。食用氧氟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刺激等症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氧氟沙星在鸡蛋中最大残留限量为2μg/kg。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新疆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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