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黑榜公示】内蒙古检出11批次不合格食品,有嘎鱼、黄豆酱油、白豆角等
2025-04-27 17:39:15 点击量:
本网讯 4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第6期通告,检出11批次不合格食品,主要是质量指标不达标、农药残留超标、兽药残留超标、添加剂超标、微生物污染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的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的问题,分别为巴彦淖尔市家昌生活广场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芹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润家综合超市销售的扁豆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国能包头置业有限公司亿佰分公司销售的白豆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噻虫嗪是一种新烟碱类高效低毒的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胃毒、触杀及内吸活性,用于叶面喷雾及土壤灌根处理。对刺吸式害虫 如蚜虫、飞虱 、叶蝉 、粉虱等有良好的防效。噻虫嗪在水中具有高溶解性,在干旱环境中依然能保持高效吸收。与吡虫啉相比,噻虫嗪的活性更高,安全性更好,杀虫谱更广,且作用速度迅速,持效期长达14-35天。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允许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量限量为≤1mg/kg。 噻虫胺是新烟碱类中的一类高效安全、高选择性的新型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 活性。主要用于防治蚜虫、叶蝉 、蓟马、飞虱 等半翅目、鞘翅目、双翅目和某些鳞翅目类害虫 ,具有高效广谱、用量少、毒性低、药效持效期长、对作物无药害、与常规农药无交互抗性等优点。是替代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又一品种。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量限量为≤0.01mg/kg。 4批次食品检出兽药残留超标的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兽药残留超标的问题,分别为兴安盟扎赉特旗李春红活鱼店销售的嘎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赤峰市红山区吴老四水产经营部销售的嘎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赤峰市元宝山区盈海水产批发店销售的草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兴安盟扎赉特旗李春红活鱼店销售的鲶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 第235号)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在牛、羊、猪、兔、禽和其他动物的肌肉中最高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水产品中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不适等症状,甚至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2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标的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标的问题,分别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文博广场三禾润家生活超市销售的兰州东福吉星商贸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生产的枸杞,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蒙古维利来商贸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销售的鲜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蜜饯凉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35 g/kg。食用农产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违规使用亚硫酸盐、二氧化硫等物质,以达到漂白和防腐的作用,从而导致产品中二氧化硫残留不符合要求。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如果长期过量摄入二氧化硫,可能会对健康不利。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的问题、1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的问题,分别为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国泰龙宝超市销售的内蒙古盛谷酿造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黄豆酱油,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赤峰市元宝山区盈海水产批发店销售的多春鱼,挥发性盐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兴安盟、赤峰市、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