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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榜公示】内蒙古检出13批次不合格食品,有鲟鱼、花椒粉、凉拌海蜇丝等
2025-05-16 17:04:46 点击量:
本网讯 5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第7期通告,检出13批次不合格食品,主要是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农药残留超标、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等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分别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爱尚鲜生活超市销售的韭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包头市青山区练月玲蔬菜店销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通辽市科尔沁区向阳大街铭洋海鲜店销售的鲟鱼(淡水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以及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都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快速等特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mg/kg,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蔬菜中菊酯类农药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食用菊酯类农药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出现恶心、呕吐、头晕、头痛等全身中毒症状。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 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鱼中检出氧氟沙星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 10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标问题 10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标问题,分别为满洲里市艳荣摊床销售的花椒粉与干姜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满洲里市胡丘平摊床销售的花椒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乌兰浩特市恩惠福满楼美食店销售的凉拌海蜇丝,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新桦生活超市销售的生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满洲里市张记大名府香油坊分店销售的花椒粉(2批次),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乌兰浩特市喜红城家宴酒店销售的凉拌海蜇丝,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满洲里市刘本贵蔬菜摊床销售的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满洲里市占雷调料摊床的大料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调味品和姜中不得使用二氧化硫及亚硫酸盐。那么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违规使用亚硫酸盐、二氧化硫等物质,以达到漂白、防腐和抗氧化的作用,从而导致产品中二氧化硫残留不符合要求。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如果长期过量摄入二氧化硫,可能会对健康不利。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矶)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腌制水产品(仅限海蜇)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500mgkg(以即食海蜇中Al计)。长期摄入铝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影响人体对铁、钙等营养元素的吸收,从而导致骨质疏松、贫血等,甚至影响神经细胞的发育。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包头市、兴安盟、通辽市、乌兰察布市、满洲里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