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513389315
当前位置: 首页 > 黑榜告示 >

详细内容

【黑榜公示】浙江检出11批次不合格食品,有凉皮、鳝鱼、莴笋干等

2025-05-19 17:51:11  点击量:

  本网讯 5月15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第1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检出11批次不合格食品,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

 

5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标,分别为义乌市阿强食品商行销售的莴笋干,柠檬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兰溪市范碧红副食品商店销售的莴笋干,柠檬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钱塘新区小建粮油商行销售的莴苣干,柠檬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舟山市定海区荣富熟食店销售的凉皮,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萧山南门农副产品综合市场赵佃标摊位销售的千张(豆制品),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柠檬黄是常见的人工合成着色剂,在食品生产中应用广泛。柠檬黄基本无毒,不在体内贮积,绝大部分以原形排出体外;但是如果长期大量摄入柠檬黄超标的食品,也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柠檬黄在蔬菜干制品、豆制品中不得使用。蔬菜干制品、豆制品中柠檬黄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提高市场价值而超范围使用;还可能是企业掺假造假滥用色素。

 

  亮蓝在食品行业中适用于糕点、糖果、饮料等的着色。亮蓝必须严格按照标准使用,如果长期摄入,也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亮蓝在蔬菜干制品中不得使用。蔬菜干制品中亮蓝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提高市场价值而超范围使用;还可能是企业掺假造假滥用色素。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造成健康危害,但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淀粉及淀粉制品中不得使用二氧化硫。淀粉及淀粉制品中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提高产品色泽而超范围使用二氧化硫。

 

 6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分别为温州市龙湾永中徐玉钗蔬菜摊销售的荷兰豆,多菌灵、烯酰吗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张美娟蔬菜摊在饿了么(网店)销售的鳝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衢州市衢江区小妮蔬菜经营部在饿了么(网店)销售的鳝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宁波市镇海区骆驼孙献丰蔬菜摊在饿了么(网店)销售的鳝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宁市华联大厦有限公司华联购物中心超市销售的荷兰豆,烯酰吗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台州市路桥区长浦菜市场杨云飞摊位销售的荷兰豆,吡唑醚菌酯、烯酰吗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养殖户允许使用恩诺沙星,养殖黄鳝、鳊鱼中恩诺沙星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不适等症状。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动物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烯酰吗啉是一种具有良好保护性能和抗芽孢形成的内吸性杀菌剂。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烯酰吗啉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烯酰吗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荷兰豆中烯酰吗啉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15mg/kg。荷兰豆中烯酰吗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者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农药。

 

  多菌灵又名棉萎灵、苯并咪唑44号,是一种广谱性杀菌剂,对多种作物中因真菌(如半知菌、多子囊菌)引起的病害有防治效果。急性毒性分级标准为实际无毒级。相关研究未见遗传毒性。长期食用多菌灵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产生的危害尚无明确证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多菌灵在荷兰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荷兰豆中多菌灵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者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农药。

 

  吡唑醚菌酯是具有保护、治疗和传导作用的杀菌剂。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吡唑醚菌酯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唑醚菌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荷兰豆中吡唑醚菌酯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荷兰豆中吡唑醚菌酯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者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农药。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质量网   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9253879    举报信箱:1579274032@qq.com     
本网站特聘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孔祥印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339160604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备案文号: 冀新网备132006002号   工业与信息化部批准文号冀ICP备11016644号-2   技术支持:【蓝点网络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河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