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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榜公示】重庆这8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问题
2025-06-30 17:52:41 点击量:
本网讯 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7236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检出19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有8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重庆宇盛润商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螺丝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八角庙农贸市场干货区C03-1蒋盛玉销售的老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辣椒中镉(以Cd计)的限量值为0.05mg/kg,姜中镉(以Cd计)的限量值为0.1mg/kg。 6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重庆市北碚区上海路150-216号第2层(朝阳农贸市场菜摊17A、17B号)王贤英销售的芒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双桥经开区肖如全水果店销售的猕猴桃,氯吡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奉节县翁奎海鲜批发部销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江北区果超副食店销售的海南香蕉特级,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开州区叁和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辣椒(红小米辣),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徐兴渝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黄瓜,乙螨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茄果类蔬菜(番茄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噻虫胺在杧果(芒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4mg/kg。 噻虫嗪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嗪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呋喃西林是硝基呋喃类抗菌药,具有抗菌谱广等特点。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其代谢物和蛋白质结合后稳定,故检测其代谢物可反映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长期大量摄入含有呋喃西林代谢物的食品,其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引起过敏反应、胃肠道反应、嗜酸性白细胞增多症、神经症状及多发性末梢神经炎等。《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规定,呋喃西林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即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 乙螨唑,非内吸性杀螨剂,对卵、幼虫和若虫有效,对成虫无效。可用于防治柑橘、梨果、蔬菜和草莓上的植食性螨类。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乙螨唑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乙螨唑在黄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