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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榜公示】海南检出9批次不合格食品,有凉皮、陈醋、荷兰豆等
2025-07-24 19:20:36 点击量:
本网讯 7月23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第15期通告,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754批次,检出9批次样品不合格。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问题,分别为三亚天涯张培健餐饮店销售的油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亚吉阳区大美西北餐饮店销售的凉皮,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万宁兴隆椰园特产店销售的、标称海南省文昌市富岛香料厂生产的白胡椒粉,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钾明矾、铵明矾)可用作膨松剂、稳定剂。按标准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过量摄入铝可能与儿童智力发育障碍、软骨病、骨质疏松等疾病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规定,明矾(硫酸铝钾或硫酸铝铵)不得用于发酵面制品,但可以在油条等油炸面制品制作过程中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规定,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在油条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mg/kg。油条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餐馆在加工油条的过程中为使口感酥软松脆,加入过量含铝成分的明矾,致使油条中铝含量超标。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会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餐饮食品中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餐饮食品中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原因,可能是餐饮企业使用了含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配料。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造成健康危害,但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白胡椒粉中不得使用二氧化硫及亚硫酸盐(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了改善产品色泽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为增加产品的保质期,防止霉变生虫,违规对其进行二氧化硫熏蒸或添加。 5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分别为乐东乐城余四妹蔬菜摊销售的荷兰豆(食荚豌豆),其中吡唑醚菌酯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乐东乐城郑学凯蔬菜摊销售的葱,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噻虫嗪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乐东乐城传云蔬菜摊销售的萝卜,其中噻虫嗪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万宁兴隆黄海兰蔬菜摊位销售的芹菜,其中毒死蜱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琼海潭门苏德美点销售的本地海白(贝类),其中氯霉素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吡唑醚菌酯为杀菌剂,属于甲氧基氨基甲酸酯类,通过抑制菌株的呼吸作用,进而达到杀菌的效果。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唑醚菌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唑醚菌酯在荷兰豆(食荚豌豆)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荷兰豆(食荚豌豆)中吡唑醚菌酯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是过量使用农药,或者用药后,农药使用的安全间隔期还未到就忙于上市。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等特性。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超标的食物,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的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在葱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噻虫嗪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的杀虫剂。能被迅速吸收到植物体内,并在木质部向顶传导。防治蚜虫、粉虱、蓟马、稻飞虱、稻褐蝽、粉蚧、蛴螬、科罗拉多马铃薯甲虫、跳甲、金针虫、步行虫、潜叶虫和一些鳞翅目害虫。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噻虫嗪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嗪在葱和萝卜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噻虫嗪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 氯霉素是酰胺醇类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动物产品的氯霉素残留,一般不会导致对人体的急性毒性作用;长期大量摄入氯霉素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产生耐药并对同类药物有交叉耐药,引起胃肠道症状、肝功能异常、血液系统异常以及表现为神经系统毒性、过敏反应等。《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中规定,氯霉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贝类中检出氯霉素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了快速控制动物疾病而违规使用药物。 毒死蜱,又名氯吡硫磷,是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具有良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毒死蜱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大鼠急性经口毒性试验LD50为82mg/kg,急性毒性分级标准为中等毒,相关研究未见遗传毒性和致癌性。《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毒死蜱在芹菜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毒死蜱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为文昌重兴盛鑫隆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海南万宁瑞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顺陈醋,其中不挥发酸(以乳酸计)含量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规定。 酿制的醋中有很多种酸,有的是能挥发的,以醋酸为主,有的是不挥发的,以乳酸为主。不挥发酸的含量越高食醋的酸味越绵长,越柔软可口。《酿造食醋》(GB/T 18187-2000)中规定,固态发酵食醋中的不挥发酸(以乳酸计)应不少于0.50g/100mL。不挥发酸含量不足,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食醋的口感和风味。造成不挥发酸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发酵工艺控制不当,导致发酵时间不足。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