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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榜公示】上海检出3批次不合格食品,有香辣鳗鱼丝、五香猪头肉等

2025-08-06 18:05:23  点击量:

  本网讯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第24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检出3批次不合格食品,不合格样品为肉制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1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

 

  抽检信息显示,这3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分别为上海本来生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菏泽陈集山药/2kg,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上海市金山区刘奋勇食品商店销售的标称丹东天天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鳗鱼丝,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川瑜餐饮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五香猪头肉(酱卤肉),诱惑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是一种广谱杀菌剂,对多种作物由子囊菌和半知菌引起的病害具有明显的防效,也可以与大多数杀菌剂、杀菌剂、杀虫剂、除草剂混用,均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对大田作物、水果蔬菜、草皮及观赏植物上的多种病害具有治疗和铲除作用。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山药中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3mg/kg。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水产制品中不得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诱惑红是一种允许使用的人工合成食用色素,属于水溶性合成色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诱惑红及其铝色淀可用于肉制品的可食用动物肠衣、胶原蛋白肠衣中,但在五香猪头肉中不得使用。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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