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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榜公示】福建省这3批次不合格食品需注意
2025-08-12 18:46:10 点击量:
本网讯 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第3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检出10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有3批次不合格食品分别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质量指标问题、重金属污染问题。 这3批次不合格食品分别为标称南安市漫香园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3月13日生产的艾草糕团(红豆味馅),柠檬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泉州鲤城福德龙商贸有限公司;标称福建东平高粱酿造有限公司2023年2月21日生产的东平高粱酒(清香型白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销售单位为闽侯县上街丰禾贸易商行;龙岩市优美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茄子(购进日期为2025年5月30日),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柠檬黄是一种酸性合成着色剂,主要用于饮料、果酱、蜜饯凉果等食品。少量柠檬黄会被人体消化代谢排出,但其没有营养价值,长期过量食用柠檬黄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柠檬黄在糕点中不能使用。柠檬黄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为了改善产品色泽而超限量使用。 亮蓝又名食用蓝色2号,水溶性非偶氮类化合物,是常见的人工合成着色剂,在食品生产中应用广泛。如果长期摄入亮蓝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亮蓝在糕点中不能使用。糕点中亮蓝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中计量不准确,导致终产品中亮蓝超标;也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提高市场价值而过量使用;还可能是企业掺假造假滥用色素。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酒类的品质指标之一,其含量应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酒精度未达到产品标签标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检验器具不准确等因素造成。 镉(以Cd计)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镉对人体具有慢性蓄积性的危害,长期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肾脏和骨骼损伤等健康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新鲜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蔬菜、茎类蔬菜、黄花菜除外)中镉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