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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榜公示】广东通报15批次不合格食品,手撕猪肉脯、酱卤鸭爪、斋肠粉等上黑榜
2025-10-15 18:15:48 点击量:
本网讯 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第37期通告,通报15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及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10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10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揭阳市揭东区磐东晟旺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湘桥区连祥食品厂生产的手撕猪肉脯,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庄辉杂货店销售的标称广州市沧洲肉食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味猪肉脯,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东莞市虎门至鸿副食店销售的标称佛山市合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卤鸭爪,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裕峰桶装水店销售的标称广州海龙王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米龙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怡品源(广州)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佛山市奥田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悦溪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州市增城南泉正意水店销售的标称广州市南樵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湛子山泉包装饮用水(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罗定市壹号货仓超市有限公司五里桥店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源广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蜜桃乌龙味(果冻),菌落总数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州市白云区太和潮惠肠粉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肠粉碟,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州市白云区太和子涵美食店使用的饭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马哥甄点(广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斋肠粉,菌落总数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是革兰氏阴性无芽孢杆菌,是重要的食品腐败性细菌。广泛分布于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铜绿假单胞菌作为常见的水源性条件致病菌,可殖于人体呼吸道、胃肠道、皮肤等部位,在特定条件下可引起呼吸道、泌尿道、创伤面等部位感染,甚至能引起急性或慢性感染。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可能是因为原料使用了受污染的水体,或者制水过程中消毒杀菌控制不彻底等。 酵母是一种异养兼性厌氧微生物,在有氧和无氧条件下都能够存活,是一种天然发酵剂。酵母也可作为评价食品卫生质量的指标之一,以霉菌和酵母菌数判断食品的污染程度。酵母污染导致食品发霉变质,破坏产品的色、香、味。食品中酵母不合格,可能的原因是灭菌工艺设置不合理,或者生产操作不规范,人员卫生控制不严格,包装材料消毒不彻底或密封不严;也可能是储存及运输条件不符合要求。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3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3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分别为罗定市鹏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桑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州市白云区京溪文平蔬菜经营部销售的杨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东莞市虎门钟炳权水果店销售的桑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会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新鲜水果中不允许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桑葚、杨梅中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的原因,可能是桑葚、杨梅作为时令鲜果,对保鲜程度要求较高,在销往非产地区域时,果农或经销商违规使用脱氢乙酸作为保鲜剂。 甜蜜素,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之一,其甜度是蔗糖的40—50倍。长期摄入甜蜜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一定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新鲜水果中不得使用甜蜜素。桑葚中检出甜蜜素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违规添加以改善产品口感。 糖精钠是普遍使用的人工合成甜味剂,在人体内不被吸收,不产生热量,大部分经肾排出而不损害肾功能。但如果长期摄入糖精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新鲜水果中不得使用糖精钠。桑葚中检出糖精钠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违规添加以改善产品口感。 1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 1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为汕头市澄海区每家福食品商行销售的牛蛙(其他水产品),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呋喃西林是硝基呋喃类抗菌药,具有抗菌谱广等特点,曾广泛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其代谢物和蛋白质结合后稳定,故检测其代谢物来反映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长期大量摄入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引起过敏反应、胃肠道反应、多发性末梢神经炎等。《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呋喃西林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牛蛙中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 此外,还有1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为韶关市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铅是一种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长期食用铅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血液系统、神经系统产生损害,尤其对儿童生长和智力发育的影响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铅(以Pb计)在生姜中的限量值为0.2mg/kg。姜中铅(以Pb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其生长过程中富集了环境中的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