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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榜公示】重庆市“你点我检”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出炉,这4批次不合格食品上黑榜
2026-06-12 17:11:42 点击量:
本网讯 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第二批“你点我检”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本次共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等26类食品1884批次样品,覆盖全市辖区内1057家生产经营单位。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80批次,不合格食品4批次。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分别为重庆市荣昌区黄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气泡豆干(卤制豆干),日落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奉节县羊耳山高梁酒厂生产的白酒(苦荞酒),甲醇、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开州区朋鑫鲜面经营部生产的碱面,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日落黄是一种常见的人工合成着色剂,在食品生产中应用广泛。如果长期摄入日落黄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肝脏等造成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豆干中不得使用日落黄。 糖精钠是普遍使用的人工合成甜味剂,在人体内不被吸收,不产生热量,大部分经肾排出而不损害肾功能。但如果长期摄入糖精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白酒中不得使用糖精钠(以糖精计)。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为江津区韩晓琴超市销售的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过氧化值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葵花籽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80g/100g。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