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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榜公示】新疆曝光34批次不合格食品,有香醋、沙棘蜜、孜然压片糖果等
2026-09-20 17:22:00 点击量:
本网讯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6年第8期)第 48 号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组织抽检27类食品1716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食品34批次。 6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6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阿勒泰市卓尚商行销售的、标称新疆禾木喀纳斯彭氏蜜园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沙棘蜜,菌落总数不合格;伽师县克依木图尔逊蔬菜批发店销售的、标称莎车县千里香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大麦麸皮香醋(酿造食醋),菌落总数不合格;和田市咖迪密达瓦保健食品销售店销售的、标称新疆心灵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琉璃苣植物饮料,菌落总数不合格;和田市二环南路天天多多超市销售的、标称新疆融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科楼蓝西红花雪糕,菌落总数不合格;标称新疆果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南瓜籽,霉菌不合格;和田县阿塔其产品销售部销售的、标称和田县阿塔其保健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孜然压片糖果,菌落总数不合格。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4963-2011)中规定,蜂蜜的菌落总数最大限量值为1000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2022)中规定,其他饮料类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CFU/mL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CFU/mL;《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GB 2759-2015)中规定,雪糕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0CFU/mL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25000CFU/mL;《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2018)中规定,食醋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CFU/mL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mL。菌落总数超标可能是生产经营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11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11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伊宁市合润泽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块红糖,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库尔勒亿家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库尔勒香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汉堡胚(面包),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和田市新味茶叶店销售的、标称和田博格热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贰卡吾力紫苏红葡萄汁果露果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合格;阜康市众和配送中心销售的、标称阿克苏市怡帕调味品厂一分厂生产的生姜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标称玛纳斯县南贝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牛舌饼(糕点),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吉木乃县新蜜泉早茶馆销售的菜盒子,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阿勒泰市靓果甜蔬菜水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鲜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柯坪县好鲜生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标称阿克苏市中兰豆制品厂生产的土豆粉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福源恒友好超市和什店销售的、标称砀山县宸小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萝卜干,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合格;伊宁市鲜气满满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手擀粉(淀粉制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合格;疏附县家乐超市销售的、标称江苏荷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水莲藕(酱腌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食品添加剂,广泛用作防腐剂,对霉菌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糕点和粉丝粉条中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范围使用了该添加剂,或者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含有该添加剂。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调味品中不得使用二氧化硫;红糖、腌渍的蔬菜和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的二氧化硫最大使用量分别为0.03g/kg、0.1g/kg和0.05g/kg。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二氧化硫。 10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10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奇台县李斌美美购物超市销售的精品油麦菜,乙酰甲胺磷不合格;伊宁市小支特产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龙井绿茶,草甘膦(草甘膦与其代谢产物氨甲基膦酸之和)不合格;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东升阳光蔬菜配送中心销售的黄彩椒(甜椒),噻虫胺不合格;伊宁市尕赛水产品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黑鱼,甲氧苄啶不合格;和田县维呐日用百货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芹菜,噻虫胺不合格;克拉玛依和家乐商贸有限公司白碱滩区分店销售的耙耙柑,联苯菊酯不合格;博乐市全福超市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合格;喀什市晨晚水果商行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合格;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文财食品配送站销售的猪肉,多西环素不合格;拜城县毛洪香蔬菜摊销售的黄瓜,噻虫嗪不合格。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蚜虫、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4mg/kg;在茄果类蔬菜(番茄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芹菜、辣椒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草甘膦是非选择性内吸性除草剂,通过叶面吸收并快速在植物体内传导,使杂草枯竭死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草甘膦在茶叶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mg/kg。茶叶中草甘膦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茶农在种植过程中违规使用,或在临近采收的茶树上不当使用造成的。 3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阿瓦提县学府批发零售部销售的、标称新疆阿克苏新和县新星食品厂生产的数字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额敏县糕美人蛋糕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红枣蛋糕(糕点)(自制),酸价(以脂肪计)(KOH)不合格;福海县金源果蔬商行销售的、标称新疆金富海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乌伦古湖酒,酒精度不合格。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的被氧化程度,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还可能与产品储存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等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辨别出油脂酸败特有的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造成酸值(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食品生产者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油脂加工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环境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油脂的氧化酸败。 1批次食品检出生物毒素问题 1批次食品检出生物毒素问题,为乌苏市雪融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太康县飞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酒君花生(土灶花生),黄曲霉毒素B1不合格。 黄曲霉毒素B1是一种强致癌性的真菌毒素。长期食用黄曲霉毒素B1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造成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中规定,黄曲霉毒素B1在花生及其制品中的最大限量值为20μg/kg。花生中黄曲霉毒素B1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料受到黄曲霉等霉菌的污染,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3批次食品检出其他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其他问题,分别为莎车县牛味捞潮汕火锅店使用的碗(自行消毒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天山区碱泉三街李记牛很鲜火锅店使用的餐盘(自行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墨玉县博斯坦库勒亿家惠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墨玉县阿迪力纯净水厂生产的阿迪力包装饮用水,亚硝酸盐(以NO2-计)不合格。 亚硝酸盐广泛存在于环境中,是自然界中普遍存在的含氮化合物,水中的亚硝酸盐可由硝酸盐转化而来,能一定程度上反映水体被污染的情况。《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包装饮用水(矿泉水除外)中亚硝酸盐(以NO2-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005mg/L。亚硝酸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水体被细菌污染,也可能是消毒控制不当。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主要活性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的化学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得检出。消毒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用于清洗餐具的洗涤剂不符合标准;也可能是洗涤剂或消毒剂未彻底冲洗干净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和生产经营者进行依法调查处理,采取暂停生产销售、召回、封存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相关处罚情况将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负责案件查办的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局按规定公开查处情况。本次抽检34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生产、经营环节,立案41件,警告14件,责令整改26件,召回1500.86公斤,封存不合格食品1543.77公斤,没收非法所得3.95万元,罚款38.39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