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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工商查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金六福”白酒案
2005-09-09 09:50:25 点击量:
本站四川讯,9月8日,四川省营山县工商局对该县个体工商户刘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金六福”白酒,受到工商局行政处罚。
经查明,刘某两次分别以144元/件的价格在重庆市某经营部购进三星、四星“金六福”白酒各40件(6瓶/件),刘某购回后分别以159元/件、174元/件的价格销售三星、四星“金六福”白酒。至营山县工商局查获时止,刘某有三星、四星“金六福”白酒各31件零1瓶、37件零2瓶。经执法人员抽样送检,经湖南省金六福酒业有限公司进行鉴定,该批三星、四星“金六福”白酒为假冒酒,剩余的白酒被工商局依法扣留。
刘某销售假冒“金六福”白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营山县工商局根据该《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对刘某作出了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被扣留的“金六福”白酒,另处罚款2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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