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513389315
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聚焦 >

详细内容

热点|餐饮店寿司中加“金箔”被罚款5万元!

2022-12-09 17:20:41  点击量:

餐饮店寿司中加“金箔”被罚款5万元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上海一餐饮公司用金箔作为食品原料制售寿司,被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万元。经查,当事人点菜系统及菜单中有菜品“和牛金箔寿司”,现场在厨房中发现一瓶已开封、处于使用中的金箔。当事人将金箔作为食品原料,添加、使用在生产菜品“和牛金箔寿司”并对外销售。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了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

 

6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征求意见

根据《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D-阿洛酮糖-3-差向异构酶、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乳酸镁、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抗坏血酸棕榈酸酯(酶法)、维生素B1等3种扩大使用范围和用量的食品营养强化剂的申请,其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已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审查,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1月5日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邮箱zqyj@cfsa.net.cn。

我国4家企业被列入FDA红名单

近日,美国FDA网站更新了进口预警措施(import alert),其中,对我国4家企业的干木耳实施了自动扣留。食品伙伴网提醒相关出口企业,要严格按照进口国的要求进行产品出口,注意产品中各种致病菌的存在,规避出口产品被扣留风险。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质量网   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9253879    举报信箱:1579274032@qq.com     
本网站特聘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孔祥印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339160604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备案文号: 冀新网备132006002号   工业与信息化部批准文号冀ICP备11016644号-2   技术支持:【蓝点网络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河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