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513389315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知识 > 食品常识 >

详细内容

【珍贵收藏】中国知识收藏:生物安全实验室知多少?

2025-12-09 18:22:59  点击量:

国家对病原微生物实行分类管理,对实验室实行分级管理。那么什么是生物安全实验室,如何进行分级管理呢?今天我们大家一起来了解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相关知识吧。

 
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定义

生物安全实验室(Biosafety Laboratory,BSL),又称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 是指通过防护屏障和管理措施,达到生物安全要求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其主要目的是通过特殊建筑结构、防护设备、操作流程和管理规范,对实验人员、环境和公众进行保护,防止病原微生物意外泄漏或扩散,避免或控制被操作的有害生物因子危害。

 
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分级与分类

分级:国家根据实验室对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并依照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将实验室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防护水平最低,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防护水平最高。

分类以 BSL-1、BSL-2、BSL-3、BSL-4 表示仅从事体外操作的实验室的相应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以 ABSL-1(Animal Biosafety Level 1, ABSL-1)、ABSL-2、ABSL-3、ABSL-4 表示包括从事动物活体操作的实验室的相应生物安全防护水平。

 

2024年12月,国务院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的部分条款作修改,修改后的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应当在相应级别的实验室进行。实验室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其级别应当不低于病原微生物目录规定的该项实验活动所需的实验室级别。一级、二级实验室仅可从事病原微生物目录规定的可以在一级、二级实验室进行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

第二十二条规定:三级、四级实验室,需要从事病原微生物目录规定的应当在三级、四级实验室进行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应当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批准。实验活动结果以及工作情况应当向原批准部门报告。

 
各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设备及人员防护相关要求
\
 
各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通用防护管理要求

每年至少一次全面生物安全评估,确保防护设施有效性。

人员培训与准入:所有人员需通过生物安全培训,保证其掌握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实验前需进行针对性操作演练(如模拟泄漏应急处理)。

制定泄漏、感染、设备故障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流程。

 

实验室防护装备穿戴小贴士

确保手部清洁(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剂)。

检查防护服、口罩、手套等是否完好无破损,选择合适型号。

在清洁区(非污染区)穿戴,避免交叉污染。

注意穿戴顺序,一般按照防护帽(确保头发完全包裹)、防护口罩(检查气密性)、防护服(确保覆盖内层衣物,拉链完全闭合,密封条贴紧)、护目镜或防护面屏(调整至贴合面部)、防护手套(内层手套包裹防护服袖口,外层手套覆盖袖口)、防水靴套或胶靴顺序(确保防护服裤脚完全覆盖靴筒)。

在指定脱卸区(缓冲间或污染区出口)操作,动作缓慢轻柔。遵循“由外向内、污染面朝内卷”原则,避免接触外层污染面。

每脱一层需进行一次手部消毒。注意脱卸顺序,一般按照外层手、防水靴套、外层手套、护目镜/面屏、防护服、口罩、脱防护帽、内层手套顺序。

一次性防护服禁止重复使用,脱卸后按医疗废物处理。

脱卸后所有物品需放入专用医疗废物袋,密封消毒。

若防护服破损或污染,立即停止实验,喷洒消毒剂覆盖破损处,立即退出实验区并按规程处理。

实验人员需定期接受穿脱防护服的培训和考核,确保操作标准化。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质量网   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9253879    举报信箱:1579274032@qq.com     
本网站特聘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孔祥印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339160604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备案文号: 冀新网备132006002号   工业与信息化部批准文号冀ICP备11016644号-2   技术支持:【蓝点网络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河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