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513389315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知识 > 食品常识 >

详细内容

【重要知识】中国食品微生物菌群、菌属、菌种、菌株的区别!

2025-12-19 17:46:37  点击量:

微生物分类术语解析:菌群、菌属、菌种、菌株的区别

微生物分类术语常让人混淆,尤其在科研和工业应用中,明确它们的定义至关重要。本文通过 分类层级、实例解析和实际应用,帮你彻底理清这些概念!

 
一、分类层级:从宏观到微观

 

微生物分类遵循生物学通用层级,按 相似性由低到高 排列:
域(Domain)→ 界(Kingdom)→ 门(Phylum)→ 纲(Class)→ 目(Order)→ 科(Family)→ 属(Genus)→ 种(Species)→ 株(Strain)

\

 
二、术语详解与实例对比

 

1. 菌群(Microbial Community)

  • 定义:特定环境中所有微生物的混合群体,强调 多样性 和 相互作用。

  • 实例:

  •  

  •  
    • 人体肠道菌群:包含拟杆菌门(Bacteroidetes)、厚壁菌门(Firmicutes)等不同菌门;

    • 酸奶发酵菌群:乳酸菌(Lactobacillus)与酵母菌(Saccharomyces)共生。

2. 菌属(Genus)

  • 定义:分类学中 高于种、低于科 的单元,包含遗传特征高度相似的多个菌种。

  • 实例:

  •  

  •  
    • Escherichia(埃希氏菌属):包含 E. coli(大肠杆菌)、E. albertii 等菌种;

    • Streptomyces(链霉菌属):包含数百个产抗生素的菌种。

3. 菌种(Species)

  • 定义:分类学核心单元,同一菌种的微生物可 自然交配并产生可育后代(基于生物学种概念)。

  • 实例:

  •  

  •  
    • Saccharomyces cerevisiae(酿酒酵母):用于烘焙和酿酒;

    • Bacillus subtilis(枯草芽孢杆菌):工业酶生产菌种。

4. 菌株(Strain)

  • 定义:同一菌种内因基因突变、人工改造或分离来源不同形成的 亚型,功能特性可能显著差异。

  • 实例:

  •  

  •  
    • Lactobacillus casei Zhang:分离自蒙古发酵乳,具有强耐酸性的益生菌株;

    • Pseudomonas aeruginosa PAO1:研究生物膜形成的标准实验室菌株。

 
三、区别与联系总结

 

\
 
四、如何区分它们?

 

1. 实验鉴定方法

  • 菌群分析:16S rRNA/ITS高通量测序(确定门、属组成);

  • 菌属/种鉴定:

  •  

  •  
    • 传统方法:形态观察、生化试验(如API 20E);

    • 分子方法:16S rRNA测序(细菌)、ITS测序(真菌);

  • 菌株区分:

  •  

  •  
    • 全基因组测序(SNP分析);

    • 表型特征(耐药性、代谢产物)。

2. 举个栗子🌰

  • 样本:泡菜发酵液

  •  

  •  
    • 菌群:包含乳酸菌、酵母菌、醋酸菌等多种微生物;

    • 菌属:乳酸菌属(Lactobacillus)、明串珠菌属(Leuconostoc);

    • 菌种:Lactobacillus plantarum(植物乳杆菌)、Leuconostoc mesenteroides(肠膜明串珠菌);

    • 菌株:Lactobacillus plantarum WCFS1(具有耐盐特性的工业菌株)。


 
五、常见误区

 

  1. 误区:“菌株是菌种的别名。”
    正解:菌株是菌种内的细分,如同一人种的个体差异。

  2. 误区:“菌群仅指细菌。”
    正解:菌群包含细菌、真菌、古菌、病毒等所有微生物。


 
六、应用场景

 

  • 科研论文:需精确描述微生物层级(如研究菌株而非笼统称菌种);

  • 工业生产:专利中需注明菌株编号(如 Bacillus subtilis BS-1);

  • 临床诊断:病原菌鉴定到种或株(如耐药性分析需明确菌株类型)。

  •  


总结:菌群是“大家庭”,菌属是“姓氏”,菌种是“姓名”,菌株是“身份证号”。下次遇到这些术语,别再傻傻分不清啦!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质量网   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9253879    举报信箱:1579274032@qq.com     
本网站特聘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孔祥印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339160604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备案文号: 冀新网备132006002号   工业与信息化部批准文号冀ICP备11016644号-2   技术支持:【蓝点网络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河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