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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回复】国家总局:三定方案中的“生产加工企业”不包括“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企业”!

2024-07-09 19:50:35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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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局三定中的“生产加工企业”是否包括“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企业”?

   总局三定方案中与农业农村部的职责分工中有一句话:“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督管理。”

   请问,这句话中的“生产加工企业”是否包括“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企业”?

 

 

回复

    您好!经商食品生产司,总局三定方案中的“生产加工企业”是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包括“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回复部门: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司时间:2019-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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