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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回复】答复 | 有关干果生产问题咨询!

2024-08-22 19:27:29  点击量:

 

 

请问上海市辖区内企业依据《GB 16325》作为执行标准生产加工干果食品,根据《GB 16325》的第一条第二款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水果为原料,经晾晒干燥等脱水工艺加工制成的干果食品。其生产加工过程中能使用除新鲜水果以外的食品原料(不包含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干果食品吗?

 

根据《干果食品卫生标准》(GB 16325-2005)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水果(如桂圆、荔枝、葡萄、柿子等)为原料,经晾晒、干燥脱水等工艺加工制成的干果食品”,产品若执行《干果食品卫生标准》(GB 16325-2005),应遵循以新鲜水果(如桂圆、荔枝、葡萄、柿子等)为原料的要求。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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