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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回复】答复|月季花是否可以作为普通食品进行生产经营?
2025-07-09 17:42:28 点击量:
月季花作为传统食品在河南南阳有悠久的食用历史,人们素来用其泡茶、煮粥、制作糕点等。我公司于近期研制了一款月季啤酒,为我市月季产业发展开辟了新赛道。因啤酒里添加了少量月季花,有人质疑我们违反了《食安法》第三十八条。南阳月季啤酒使用的月季花系食用型月季花,该月季花在生产过程中仅作为风味原料进行浸泡提取,未用于任何药用目的或功能性添加。产品标签、宣传、说明书中未涉及任何医疗或保健功效描述。依据《非药品经营单位销售中药材有关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稽函〔2017〕47号)第一、三条规定:中药材有药用、食用、兽药用等多种用途,判断中药材是否属于药品管理,关键在于界定其用途”“未进入药用渠道的中药材,鉴于各地有不同的食用传统,不宜强调其药用属性,经营者无需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综上所述,我公司使用的月季花是否可以作为普通食品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