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513389315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大陆新闻 >

详细内容

【权威回复】水果、蔬菜馅月饼应该如何命名?产品标签应该如何标水果或蔬菜的添加量?

2025-08-15 18:26:11  点击量:

 

 

若水果馅中,添加了两种或以上水果,两种或以上水果的总添加量超过 25%,而单个水果的添加量小于25%,是否还能称为xx水果月饼?同问蔬菜馅。命名时是否一定要把水果、水果味、蔬菜、蔬菜味体现在产品名称上,比如草莓味月饼还是草莓水果味月饼?产品标签应该如何标水果或蔬菜的添加量?

(1)如月饼馅料中添加了2种或以上水果,并且按照配方计算水果的总添加量超过 25%时,可称为“xx水果月饼”,其中,添加量最多的或提供主要风味的水果可作为主要的命名元素,如分别添加了15%苹果、10%草莓和10%梨的水果馅,可以命名为“苹果水果月饼(苹果月饼)”、“苹果草莓水果月饼(苹果草莓月饼)”、苹果草莓梨水果月饼(苹果草莓梨月饼)”。蔬菜馅同理。

(2)命名时,符合本标准中水果、水果味、蔬菜、蔬菜味添加比例要求的,产品可以命名为“水果月饼”“水果味月饼”“蔬菜月饼”“蔬菜味月饼”。但命名中不必非要加上“水果”“蔬菜”字样,可仅使用具体的水果、蔬菜的名称。

(3)水果(蔬菜)馅和水果(蔬菜)的添加量在产品标签上可以标识为:“按照配方计算,馅料中水果(蔬菜)的总添加量为xx%”。

 

来源:全国烘烤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质量网   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9253879    举报信箱:1579274032@qq.com     
本网站特聘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孔祥印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339160604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备案文号: 冀新网备132006002号   工业与信息化部批准文号冀ICP备11016644号-2   技术支持:【蓝点网络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河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