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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谋划策】中国食品企业【供应商管理】程序
2025-10-30 18:38:38 点击量:
1 目的 通过本程序的要求,建立对供货商之评估制度, 以预先筛选在质量、技术等能力皆能符合本公司要求之厂家, 确保产品质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厂采购的所有生产物料和生产辅料供应商(包含OEM产品供应商),以及外发产品供应商。 3 职责 3.1 SQA: 负责对供应商综合考评,对供应商进行品质管理和品质辅导,重大品质异常的调查,推动品质持续改善。 3.1.1 负责组织新供应商评估,对其质量管理体系和生产现场品质管理状况进行评估,并协助供应商开发人员制定和签署《采购协议》; 3.1.2 负责组织对合格供应商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稽核,对其产品品质的持续改进,以及其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持续性、适宜性进行稽核; 3.1.3 负责拟制主要供应商品质月报,并组织对主要供应商进行月度综合考评。 3.2 供应商开发人员: 负责对新供应商的开发和前期资料,联系供应商进行样品送样工作,并参与并协助SQA开展新供应商评估工作,并建立《合格供货商名录》,且定期更新。 3.2.1 负责开发新供应商,及其新供应商引入的前期资料收集,对新供应商的资本结构、主要客户、行业地位、价格竟争力、生产产能、交货能力、地理优势进行前期调查; 3.2.2 负责与供应商谈判确定有关《采购协议》的内容,并由公司总裁授权代表进行签署; 3.2.3 根据工程的图纸要求,联系合格供应商进行送样,并跟进此进度情况; 3.3 工程部: 负责协助SQA进行供应商评估; 3.3.1 协助参与供应商评估,评估其工程技术能力,制造精度能力等技术能力方面; 3.3.2 负责评估供应商样品是否符合我司图纸规格和产品要求。 3.4 QA: 负责制定检验规范,检验来料和产品的质量情况,记录、统计检验状况,初步分析工厂发生的物料质量异常。 3.4.1 IQC负责检验来料质量,记录、统计检验状况,初步分析工厂发生的物料品质异常,必要时,IQC工程师发出供应商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到SCM,要求供应商及时回复,并跟进其改善对策的有效性。 3.4.2 IQC并定期拟制供应商来料品质报表。 3.5 供应商管理委员会: 由SQA主管部门经理负责组织成立供应商管理委员(常务成员为公司总经理,供应商开发人员 ,SCM,生产, 质量 相关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会对供应商管理中出现的诸如取消供应商资格、供应商不合作等重大问题及应急响应做出决策。 4 合格供应商资格限制 凡供应本公司制造用的物料供应商,未经本程序之评估,没有取得正式合格供应商资格者,均不得进行采购交易。 5 工作程序 5.1供应商稽核 稽核分为新供应商稽核、定期稽核(按照年度计划)和不定期稽核(年度计划之外针对性稽核安排),稽核前SQA根据供应商的地理位置,以及供应商类别确定稽核组成员,组建稽核小组,SQA依据稽核类别确定《供应商审计检查表》项目。 5.1.1新供应商稽核 a.根据新供应商引入需求,供应商开发人员安排新供货商资料调查,要求新供应商提供充分书面证明材料 (至少提供的资料要有工商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各类安规认证资料,环保&ROHS符合性声明资料等相关文件),并填写《供应商开发-审计检查表》,再提交至SQA,ENG等相关部门查阅。 b. 经SQA,ENG等相关部门初步认定其相关资料后,SQA将组织确定稽核小组成员,拟定稽核计划,各部门依据各自的稽核清单对供应商工厂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现场质量管理水平、工程设计开发能力,以及设备精度等情况进行评估; c. 根据稽核状况,由SQA在稽核行程结束后,在2个工作日内发出《供应商稽核问题点跟进表》至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3个工作日内回复其纠正措施; d. SQA将新供应商稽核报告,在6个工作日内,在公司内部发布《供应商审计检查表》和《供应商稽核问题点跟进表》。 e. SQA,ENG 和 供应商开发人员 依据各自的评估清单结果,并附上已签署的《采购协议》,将综合评估结论填入《供应商综合评估表》,经过相关部门经理\总监审核,最终由GM审批后,供应商开发人员依据审批后的《供应商综合评估表》,增加相应供应商信息至《合格供应商名录》,不符合资格但仍需合作的供应商,需要在供应商综合评估表的最终结论栏中说明。 f. 供应商开发人员 将依据《合格供应商名录》中增加的新供应商,填写《新供应商输入申请表》,提交供应商开发经理审批后,供应商开发人员将供应商相关信息输入供应商管理系统。 5.1.2定期稽核 a.SQA组建稽核小组,依据相应的《供应商审计检查表》,对主要供货的供应商进行质量管理体系、制程品质保证能力评估,根据稽核结果评级并定出各供应商的稽核频次,具体的稽核频次按5.1.5进行判定; b. 根据稽核内容状况,由SQA在稽核行程结束后,在2个工作日发出《供应商稽核问题点跟进表》给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3个工作日内回复其纠正措施; c. SQA将供应商稽核报告,在6个工作日内,在公司内部发行《供应商审计检查表》和《供应商稽核问题点跟进表》; d. 稽核小组依据各自现场稽核的结果, 将综合评估结论填入《供应商综合评估表》,经过相关部门经理\总监审核,最终由GM审批。 5.1.3不定期稽核 a.SQA根据各相关部门的需求或综合考评结果,经SQA评估其必要性后,对供应商实施不定期稽核; b.根据稽核重点内容,由SQA收集相关供应商不良信息,组建不定期稽核小组前往稽核; c.在稽核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品质检讨会议纪要或输出《供应商不定期稽核报告》的形式,邮件知会各相关部门及供应商,并督促供应商限期内完成改善动作. 5.1.4 合格供应商发生变更情况,应对办法如下: a.当合格供应商名称或地址发生变更时,供应商开发人员 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公司名称或地地变更通知单,并加盖之前公司公章和已改公司公章。可先邮件形式,发送各相关部门,并及时更新定期发放《合格供应商名录》,针对供应商工厂地址发生变更时,SQA应选择适当时机,按新供应商评估流程组织对其评估。 b.当合格供应商供应物料的类别增加或发生变化时,也应按新供应商评估流程组织对其评估。 c.当合格供应商物料外观或设计,功能特性发生变更时,需要提前通知我司,并得到我司书面承认后,方可供货。 5.1.5 稽核评级与稽核频次 a.A级综合得分90以上 优秀 定期一年稽核一次; b.B级综合得分80~89 良好 定期一年稽核一次; c.C级综合得分75~79 一般 定期半年稽核一次; d.E级综合得分74以下 不合格 限期1~3个月内整改,并跟进其改善情况,或其它处理措施。 5.2取消合格供货商资格条件(当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SQA可根据情况,提交《合格供应商资格取消申请单》,申请取消其供货商之合格供应商资格): 5.2.1 供货商的品质评分,连续三个月评定不合格,且无改善成效者; 5.2.2 供货商对于批退品或不良品之分析与改善行动,不积极配合者; 5.2.3 未经本公司书面认可擅自变更设计、材料或制程等; 5.2.4供货商不承诺责任或不符合本公司质量方针; 5.2.5每年一次的定期稽核评估为"不合格",且不积极配合在限期内改善的; 5.2.6其它有关供应商的责任,造成我司重大损失的。 5.3《合格供应商资格取消申请单》提交后 由SQA主管部门经理召开供应商管理会议讨论确定处理方案, 供应商开发人员依据此申请单中最终处理方案执行,最终方案确认为取消其供应商资格, 将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删除相应供应商,凡被取消合格供货商资格者,若无明显改进,本公司将不再考虑重新引进为合格供应商。 5.4 合格供应商被确定 为限期三个月整改的,在其整改期间,供应商开发人员和ENG将暂停安排相应供应商进行打样需求,SQA将会邮件通知FAR 小组拒收被确定限期整改供应商的样品提交单。 5.5 若供应商不符合资格但由于材料单一性,行业局限或其他应急等综合因素考虑仍然需要合作的供应商,管理委员会必须对合作期限和条件做出决定。 5.6 品质综合考评 SQA,SCM和供应商开发人员负责各自部门对主要供应商的评分,SQA汇总各部门提供的评分,在次月月初第7个工作日内输出《供应商月度评分表》,具体的规定详见《供应商考评规范》。 6 相关文件 6.1《采购控制程序》 6.2《供应商评估方法》 6.3《合格供应商名录》 6.4《供应商考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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