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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贵收藏】中国【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和使用解读(附各环节样式:生产、经营、农户)
2026-01-04 17:38:19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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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定义务:是国家法律规定的生产经营者责任。 2.保障安全:让消费者买得放心,提升消费信心。 3.品牌保护:依托承诺达标合格证落实追溯管理,出现问题时可快速追溯源头,保护正规生产者。 4.市场准入:进入批发市场、超市、食堂等采购单位的重要凭证。 5.提升价值:是产品信誉的象征,有助于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品牌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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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含人工种植的食用菌)、水果、茶鲜叶、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其他农产品。 已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的粮油、茶叶、米、预制菜等食品,不需重复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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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开证: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在农产品产地按照生产批次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收购单位或者个人需按规定收取、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对收购产品进行混装或者分装后销售的,需重新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鼓励开证:鼓励和支持农户销售农产品时开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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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销售:以销售包装为单位,一箱一证,以适当方式固定在包装表面或放置在包装内,并随包装流转。 散装销售:以生产批次为单位,一批一证、一车一证,批批出证,并随附流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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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达标合格证(样式一)—经营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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