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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回复】答复 | 关于经营水果捞经营范围问题的咨询

2026-01-12 18:10:44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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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售冷食类产品需要获得许可,我这边想咨询一下,如果开展制售水果捞的业务,在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填写【餐饮服务】,吉林省小餐饮店登记证中填经营项目为【自制饮品制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在吉林省内的政策中把经营水果捞的行为定义为自制饮品还是冷食?,如果向上述中所提到的仅在小餐饮店登记中经营项目为自制饮品制售,但是却销售水果捞是否属于未获许可经营?

回复:
 
 

您好,您的信件收悉。现答复如下:食品经营者从事解冻、简单加热、冲调、组合、摆盘、洗切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制售过程属于简单制售行为。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第五条,进一步明确食品经营者从事解冻、简单加热、冲调、组合、摆盘、洗切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制售,不属于单独许可经营项目,只需在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中标注简单制售。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

 
 

文章来源: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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