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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学会】中国食品企业【《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实操指南

2026-04-03 17:26:55  点击量:

从资质到备案:《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实操指南

作者:胡天巧

  食品委托生产是行业内常见的合作模式,但委托双方的资质要求、操作规范等一直是监管重点。为规范食品委托生产行为、强化监督管理,国家出台《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对委托生产的定义、双方权责等作出明确定义。今天就带大家拆解其中核心内容,帮你理清委托生产的合规要点。

一、食品委托生产的定义

  根据《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食品委托生产是指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从事食品的全部或者部分环节的生产活动,并交付所生产食品的行为。
 

  划重点!!判断是否属于委托生产,关键前提是生产方需按照另一方的要求进行生产”。这里的“要求”范围很广,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方提供食品配方、供应生产原材料、明确生产工艺标准等形式,只要符合这一核心条件,都属于委托生产范畴。

二、委托双方需具备的资质要求。

  1.委托方资质要求

  已获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通过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同时,必须具备正常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能力,确保能对委托生产的食品质量全程负责。

  2.受委托方资质要求

  需持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副本及明细表中载明的食品类别、品种明细,必须完全覆盖受托生产的食品品类,比如受托生产一款苹果草莓复合果蔬汁饮料,许可证明细表中需明确具备复合果蔬汁饮料的生产资质,仅有果蔬汁饮料的生产资质是不可以的,因为二者在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是两个平行的分类,并不等同。此外,还需具备与受托生产任务相匹配的生产能力和完善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三、合同签订和备案。

  委托生产并非双方口头约定即可,需完成书面合同签订和双重备案手续,二者缺一不可。

  1.书面合同签订

  在生产行为开始之前,委托方与受委托方必须以以书面形式签订委托生产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合同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l委托双方资质;

l委托生产的食品名称、品种、执行标准;

l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的采购及提供方式;

l委托方对受委托方生产行为的监督内容、方式、频次;

l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方式及责任;

l委托双方约定的其他食品安全事项。

2.完成双重备案

  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和受委托方需要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备案手续,仅由一方备案无效,确保监管可追溯。

  希望本文内容能帮助各企业更清晰地理解委托生产的定义,精准把握合规要点,规范开展委托生产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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