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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把手教】中国食品企业【2026年最新整理食品中的危害以及应对】预防措施!

2026-04-21 18:21:43  点击量:

 

食品危害是指食品中所含有的、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不良影响的生物、化学或物理类因素或状态,按来源可分为原料本身固有成分、污染带来的自源性危害,以及从原料采购到消费全流程中引入的外源性危害,可大致分为三类:

 

生物性危害主要包含有害致病菌、病毒、寄生虫、真菌及其毒素,多数急性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都由这类危害引发;

化学性危害涵盖食品本身天然存在的毒素、环境带来的重金属污染、农兽药残留、超范围超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高温加工过程中生成的苯并芘、丙烯酰胺等有害物质,这类危害多会造成慢性蓄积损伤,长期摄入可增加致癌、致畸、损伤神经系统与脏器功能的风险;

物理性危害是混入食品的玻璃碎屑、金属屑、砂石等非正常外来异物,误食后可能造成口腔、消化道划伤、硌伤等物理伤害,也是消费者日常投诉最常见的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危害对健康的影响跨度很大,轻可仅影响食品感官、引发短期肠胃不适,重可导致急性中毒甚至长期慢性疾病,严重时会危及生命安全,因此需要通过全流程管控将其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本文整理参考法律法规资料与生产实践,包含危害内容、具体危害、预防措施,适合食品从业者学习参考。

 
 

一、生物性危害

 
 

(一)细菌类危害

1.危害名称:金黄色葡萄球菌污染

具体危害:健康人带菌率约50%,易污染高水分、高蛋白、高淀粉食品,在20-37℃放置4~~8h即可产生耐热肠毒素,常规加热无法破坏毒素,摄入后引发恶心呕吐、胃肠炎,严重可致败血症。

预防措施参数:①即食食品在5-60℃危险温度带放置时间≤2h;②半成品冷藏温度控制0~~4℃;③加工人员手部有化脓伤口必须调离接触食品岗位,加工前手消毒有效氯浓度≥50mg/L;④即食成品金黄色葡萄球菌限量≤10000CFU/g 。

2.危害名称:沙门氏菌属污染

具体危害:广泛污染畜禽肉、禽蛋、水产品,无感官异常,摄入后引发急性肠胃炎,是我国细菌性食物中毒Top1致病菌,老人儿童易感重症。

预防措施参数:①烹饪中心温度必须≥75℃,维持≥15s;②原料肉解冻中心温度≤10℃;③切割间环境温度≤12℃;④即食食品沙门氏菌不得检出 。

3.危害名称: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污染

具体危害:能在2-4℃冷藏环境生长,污染即食乳制品、熟肉制品,孕妇、免疫力低下人群易感,可引发流产、脑膜炎,致死率高。

预防措施参数:①巴氏杀菌严格执行72~~75℃/15~20s工艺;②冷藏即食产品储存温度≤4℃,保质期不得超过规定期限;③即食食品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不得检出。

4.危害名称:副溶血性弧菌污染

具体危害:污染海水产品、腌制食品,存活能力强,摄入后引发急性腹泻、腹痛,沿海地区食物中毒高发。

预防措施参数:①烹饪海水产品中心温度≥90℃,维持时间≥10min;②腌制食盐浓度≥10%可抑制生长;③加工后的海水产品即食放置时间≤1h。

5.危害名称:肉毒梭菌污染

具体危害:厌氧产芽孢,芽孢耐热性极强,低酸性罐头、自制发酵食品中易繁殖产毒,肉毒毒素是已知毒性最强的生物毒素,中毒后死亡率超过30%。

预防措施参数:①低酸性罐头(pH>4.6)杀菌温度≥121℃,F0值≥3min;②封口后1h内必须进入杀菌工序;③家庭自制发酵食品加盐量≥12%,pH控制<4.6可抑制产毒 。

6.危害名称:大肠杆菌O157:H7污染

具体危害:污染生鲜果蔬、生肉、未煮熟的牛肉,摄入后引发出血性结肠炎,儿童老人易并发溶血性尿毒综合征,致死率高。

预防措施参数:①牛肉制品烹饪中心温度≥71℃;②生鲜果蔬清洗后消毒,次氯酸钠浓度100mg/L浸泡5min;③即食食品不得检出该致病菌。

7.危害名称:志贺氏菌(痢疾杆菌)污染

具体危害:通过被污染的手、水、蔬菜传播,摄入后引发细菌性痢疾,腹痛腹泻脓血便,严重可致脱水。

预防措施参数:①加工人员便后洗手,手消毒有效氯≥50mg/L;②饮用水余氯≥0.05mg/L;③即食食品志贺氏菌不得检出。

8.危害名称:蜡样芽孢杆菌污染

具体危害:易污染剩米饭、淀粉类食品,室温放置产生呕吐毒素,引发呕吐型食物中毒,12~24h可自愈。

预防措施参数:①熟米饭冷却至25℃以下时间≤2h,然后冷藏储存;②剩米饭回锅加热中心温度≥75℃才可食用;③成品水分活度控制≤0.85。

9. 危害名称:椰毒伯克氏菌污染(米酵菌酸危害)

具体危害:泡发超时的木耳、变质银耳中繁殖产生米酵菌酸,无臭无味,摄入1mg即可致命,致死率超40%,无特效解毒剂。

预防措施参数:①泡发木耳温度≤25℃,泡发时间≤4h;②泡发过程换水1~2次,发现发黏、有异味立即丢弃;③如需过夜泡发必须密封冷藏存放。

10. 危害名称:阪崎肠杆菌污染

具体危害:污染婴幼儿配方粉,引发新生儿脑膜炎、败血症,致死率高,是婴幼儿食品重点管控致病菌。

预防措施参数:①配方粉生产环境洁净度万级,菌落总数≤100CFU/m³;②冲调婴幼儿配方粉水温≥70℃;③成品阪崎肠杆菌不得检出。

11. 危害名称:肉品变质组胺超标

具体危害:不新鲜的青皮红肉鱼类,细菌分解蛋白质产生组胺,摄入后引发过敏性中毒,皮疹、呼吸困难,严重可致休克。

预防措施参数:①鲐鱼等青皮红肉罐头组胺限量≤200mg/kg;②鱼类捕捞后立即冻藏,储存温度≤-18℃;③死亡超过2h的近海鱼类不得加工即食产品。

12. 危害名称:黄曲霉毒素污染(真菌毒素)

具体危害:黄曲霉污染谷物、坚果、食用油,产生黄曲霉毒素B1,一类致癌物,毒性是砒霜的68倍,280℃以下高温无法破坏,长期摄入增加肝癌风险。

预防措施参数:①谷物原料黄曲霉毒素B1限量≤5μg/kg,婴幼儿食品≤0.5μg/kg;②原料储存水分玉米控制≤12.5%,花生控制≤8%,仓库相对湿度≤65%;③可采用UV降解,降解率可达90%以上 。

13. 危害名称:展青霉素污染(真菌毒素)

具体危害:污染腐烂水果、苹果汁,具有致癌、致畸性,我国明确规定限量。

预防措施参数:①苹果汁展青霉素限量≤50μg/kg;②加工前剔除腐烂水果,腐烂面积超过10%的整果丢弃;③原料储存温度0~4℃,保质期不超过3个月。

14. 危害名称: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呕吐毒素)污染

具体危害:污染小麦、玉米等谷物,引发呕吐、细胞毒性,长期摄入损伤免疫系统。

预防措施参数:谷物中呕吐毒素限量≤1000μg/kg,原料入库前筛选,剔除霉变颗粒,储存水分控制≤13%。

15. 危害名称:玉米赤霉烯酮污染

具体危害:污染谷物,类雌激素作用,儿童摄入可引发性早熟,损伤生殖系统。

预防措施参数:谷物中玉米赤霉烯酮限量≤60μg/kg,原料储存湿度控制≤65%,通风干燥储存。

 

(二)病毒、寄生虫类危害

16. 危害名称:诺如病毒污染

具体危害:通过污染的水、生鲜贝类、加工人员手传播,传染性极强,引发急性肠胃炎,冬季高发,容易爆发群体性感染。

预防措施参数:①加工人员诺如病毒感染必须离岗,症状消失72h后才可返岗;②贝类产品烹饪中心温度≥90℃,维持≥90s;③生产环境消毒使用含氯消毒剂,浓度≥1000mg/L。

17. 危害名称:甲型肝炎病毒(HAV)污染

具体危害:通过污染的水源、贝类传播,引发急性甲型肝炎,粪口传播,传染性强。

预防措施参数:①生产用水菌落总数≤100CFU/mL,总大肠菌群不得检出/100mL;②贝类产品彻底加热,中心温度≥100℃维持5min;③加工人员操作前洗手消毒。

18. 危害名称:旋毛虫污染

具体危害:污染生猪肉、野猪肉,生食或半生食后感染,幼虫寄生在人体肌肉,引发肌肉疼痛、发热,严重可致死亡。

预防措施参数:①猪肉必须经过检疫,不合格产品不得流入市场;②烹饪猪肉中心温度≥75℃维持15s;③生肉砧板不得直接切即食食品。

19. 危害名称:弓形虫污染

具体危害:污染生肉、未洗净的蔬菜水果,孕妇感染后可通过胎盘传染胎儿,引发流产、胎儿畸形。

预防措施参数:①生肉储存温度≤-18℃冷冻24h可杀灭虫体;②加工生熟分开,接触生肉后彻底洗手;③孕妇避免食用生的或半生的肉类。

20. 危害名称:囊尾蚴(猪绦虫)污染

具体危害:寄生在猪肉中(米猪肉),摄入后感染绦虫病,囊尾蚴可寄生在人体脑部、眼部,引发癫痫、失明。

预防措施参数:①生猪必须定点屠宰,经过检疫,囊尾蚴病猪肉不得上市;②烹饪猪肉中心温度≥75℃;③生熟刀具砧板分开使用。

21. 危害名称:华支睾吸虫(肝吸虫)污染

具体危害:寄生在淡水鱼、虾体内,生食或半生食鱼虾后感染,寄生在人体胆管,引发胆囊炎、胆管癌。

预防措施参数:①淡水鱼加热温度≥90℃维持10min可杀死虫体;②生鱼片加工刀具容器专用,定期消毒;③避免食用生鱼片、醉虾醉蟹。

22. 危害名称:贾第鞭毛虫污染

具体危害:污染水源、生鲜蔬菜,摄入后引发腹泻、腹痛,是水源性食源性疾病常见病因。

预防措施参数:①生产用水过滤加氯消毒,余氯≥0.5mg/L;②生鲜蔬菜使用100mg/L次氯酸钠浸泡5min后冲洗。

23. 危害名称:蛔虫卵污染

具体危害:污染未洗净的蔬菜、水果,摄入后感染蛔虫病,营养不良、腹痛,儿童易感。

预防措施参数:①蔬菜水果用流动水冲洗30s以上,或者削皮食用;②有机肥必须腐熟后使用,避免粪便污染蔬菜。

24. 危害名称:疯牛病(BSE)朊病毒污染

具体危害:感染牛的脑组织、脊髓中存在朊病毒,摄入后引发人纹状体脊髓变性,致死率100%。

预防措施参数:①禁止用反刍动物蛋白饲料饲喂牛;②牛骨粉、牛脑等原料必须来自非疫区,检疫合格才可使用;③发现疑似病例立即扑杀无害化处理。

25. 危害名称:口蹄疫病毒污染

具体危害:偶蹄动物易感,可通过接触传播给人,引发发热、口腔蹄部水泡,幼儿易感重症。

预防措施参数:①患病动物产品禁止上市,必须无害化处理;②肉类产品彻底加热,中心温度≥100℃维持10min可灭活病毒。

(三)天然动植物毒素危害

26. 危害名称:四季豆皂甙、植物血凝素中毒

具体危害:未煮熟的四季豆含皂甙和植物血凝素,引发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集体食堂高发。

预防措施参数:翻炒均匀,彻底煮熟至四季豆失去原有生绿色,中心温度≥90℃维持10min,开锅后再煮10min以上才可食用。

27. 危害名称:鲜黄花菜类秋水仙碱中毒

具体危害:鲜黄花菜含类秋水仙碱,摄入后代谢产生二秋水仙碱,引发恶心呕吐、口干腹泻。

预防措施参数:优先选择干制黄花菜,鲜黄花菜食用前用清水浸泡1h以上,或者开水烫后弃水,炒煮熟透才可食用;鲜黄花菜单次食用量不超过100g。

28. 危害名称:白果银杏酸、银杏酚中毒

具体危害:生白果含银杏酸、银杏酚,中毒引发头痛、抽搐、昏迷,儿童食用10颗即可中毒。

预防措施参数:食用前去皮,加水煮熟,弃去汤汁才可食用,禁止生食白果,一次食用不超过10颗,变质白果必须丢弃。

29. 危害名称:发芽土豆龙葵素中毒

具体危害:发芽、表皮变绿的土豆龙葵素含量从5~10mg/100g飙升到500mg/100g,食用200mg即可中毒,引发咽喉灼热、恶心呕吐,严重可致昏迷死亡。

预防措施参数:土豆储存温度≤10℃,阴凉干燥避光储存;发芽、表皮变绿的土豆必须整颗丢弃,不可仅挖除芽眼食用,未成熟青番茄禁止食用。

30. 危害名称:苦瓠瓜葫芦素中毒

具体危害:发苦的瓠瓜、丝瓜、西葫芦含葫芦素,热稳定,高温烹饪无法分解,攻击神经系统,引发头晕呕吐、器官衰竭。

预防措施参数:挑选时避免表皮有异常斑点的瓜果,切后尝味,发现苦味立即整果丢弃,禁止食用。

31. 危害名称:红心甘蔗3-硝基丙酸中毒

具体危害:霉变甘蔗(2~4月高发)产生3-硝基丙酸,强烈神经毒素,潜伏期短,无特效解毒剂,严重可致呼吸衰竭死亡。

预防措施参数:购买甘蔗拒绝红心、有酒糟味、带霉斑的甘蔗,局部红心也要整根丢弃,毒素已经扩散。

32. 危害名称:腐烂生姜黄樟素中毒

具体危害:腐烂生姜产生黄樟素,引发肝细胞中毒变性,增加肝癌风险,毒素扩散,仅切除腐烂部分仍有风险。

预防措施参数:生姜储存干燥通风,一旦腐烂整块丢弃,不可切除腐烂部分后食用剩余部分。

33. 危害名称:变质螃蟹组胺中毒

具体危害:螃蟹死亡后细菌大量繁殖,分解蛋白质产生组胺,20℃存放12h组胺可达7.4mg/100g,摄入8mg即可中毒,引发皮疹、呼吸困难、过敏性休克。

预防措施参数:只选购鲜活螃蟹,死亡超过2h的螃蟹坚决丢弃,禁止加工食用。

34. 危害名称:野生蘑菇毒素中毒

具体危害:误采有毒野生蘑菇,毒素多样,中毒后死亡率高,无特效解毒剂。

预防措施参数:不采摘、不购买、不食用不认识的野生蘑菇,餐饮单位禁止自行采购野生蘑菇制作菜品。

35. 危害名称:河豚鱼毒素中毒

具体危害:野生河豚鱼的卵巢、肝脏、皮肤、血液含河鲀毒素,毒性极强,中毒引发口唇麻木、呼吸衰竭,死亡率高。

预防措施参数:不捕捞、不购买、不食用野生河豚鱼,加工河豚鱼必须取得专门许可,由专业人员加工。

36. 危害名称:乌头碱中毒(自制药膳)

具体危害:乌头含剧毒乌头碱,自制药膳药酒处理不当,摄入几毫克即可中毒,引发心律失常、呼吸衰竭死亡。

预防措施参数:禁止私自加工使用乌头等有毒植物制作药膳药酒,必须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37. 危害名称:氰化物中毒(苦杏仁、木薯)

具体危害:苦杏仁、木薯含氰苷,分解产生氢氰酸,引发中毒,20~60粒苦杏仁即可中毒致死。

预防措施参数:苦杏仁必须脱毒处理,去皮去尖,热水浸泡,反复换水去除毒素,木薯必须去皮,水浸6天,煮熟透才可食用,禁止生食。

38. 危害名称:麻痹性贝类毒素污染

具体危害:赤潮海域贝类会富集藻类毒素,毒素热稳定,烹饪无法破坏,摄入后引发神经麻痹,严重可致死。

预防措施参数:赤潮预警期禁止开采赤潮区域贝类,贝类上市前检测毒素,麻痹性贝类毒素限量≤0.8mg/kg,超标产品禁止上市。

39. 危害名称:组胺超标青皮红鱼肉中毒

具体危害:不新鲜的青皮红肉鱼组胺超标,摄入后引发过敏性中毒,脸红、头晕、心跳加快、皮疹。

预防措施参数:鲐鱼组胺限量≤200mg/kg,鱼类捕捞后立即冷却,0~4℃存放,死亡超过6小时的青皮红肉鱼禁止加工。

40. 危害名称:有哈喇味坚果黄曲霉毒素污染

具体危害:储存不当变质坚果,油脂氧化+黄曲霉毒素污染,黄曲霉毒素一类致癌物,长期摄入增加肝癌风险。

预防措施参数:坚果储存相对湿度≤65%,温度≤20℃,优先选择小包装,发现有哈喇味、苦味立即丢弃,漱口清除残留。

 

 
 
 

二、化学性危害

 
 

(一)农兽残、重金属危害

41. 危害名称:有机磷农药残留污染

具体危害:蔬菜种植违规使用高毒有机磷农药,残留超标摄入后引发急性中毒,抑制胆碱酯酶活性,引发肌肉痉挛、呼吸困难。

预防措施参数:①严格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采收前15天禁止用药;②蔬菜农残有机磷限量符合GB 2763-2021要求,比如敌敌畏限量≤0.5mg/kg;③蔬菜加工前用流动水浸泡15min以上,可去除部分残留。

42. 危害名称:有机氯农药残留污染

具体危害:六六六、滴滴涕等有机氯农药化学性质稳定,不易降解,在环境中富集,残留食品中长期摄入损伤神经系统,致癌致畸。

预防措施参数:我国已经禁止生产使用有机氯农药,原料检测六六六残留≤0.05mg/kg,滴滴涕≤0.05mg/kg,超标原料不得使用。

43. 危害名称:瘦肉精(克伦特罗)残留污染

具体危害:生猪养殖违规添加瘦肉精,残留肉品中,摄入后引发心跳加快、血压升高,对高血压、心脏病患者风险高。

预防措施参数:①猪肉克伦特罗检出限不得超过0.05mg/kg,禁止添加任何瘦肉精类物质;②生猪养殖落实兽药休药期制度,宰前28天停药。

44. 危害名称:兽药恩诺沙星残留污染

具体危害:水产养殖违规使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长期摄入损伤泌尿系统,影响儿童生长发育。

预防措施参数:水产中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环丙沙星计)限量≤100μg/kg,严格遵守休药期,水产品上市前检测合格才可出厂。

45. 危害名称:铅污染

具体危害:铅通过土壤、加工设备、包装迁移到食品中,长期摄入损伤神经系统、造血系统,儿童铅中毒影响智力发育。

预防措施参数:①固体调味品铅限量≤1mg/kg,肉类铅限量≤0.2mg/kg,符合GB 2762-2022要求;②食品接触设备、包装使用符合标准的材质,禁止使用回收铅料生产食品包装。

46. 危害名称:镉污染

具体危害:镉米、污染水产品,长期摄入损伤肾脏、骨骼,引发痛痛病,致癌。

预防措施参数:谷物中镉限量≤0.1mg/kg,符合GB 2762-2022,避免从重金属污染矿区采购原料。

47. 危害名称:砷污染

具体危害:无机砷致癌,污染大米、水产品,长期摄入增加皮肤癌、肺癌风险。

预防措施参数:大米中无机砷限量≤0.2mg/kg,水产品总砷限量≤0.5mg/kg,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原料进厂检测合格。

48. 危害名称:汞污染

具体危害:甲基汞污染鱼类,尤其是深海大型鱼类,长期摄入损伤神经系统,胎儿发育受影响。

预防措施参数:食品中总汞限量≤0.01mg/kg,食肉鱼类甲基汞限量≤1mg/kg,符合GB 2762要求。

49. 危害名称:铝残留超标(膨松剂)

具体危害:膨化食品、油条超量使用含铝膨松剂,铝残留超标长期摄入影响神经系统,增加老年痴呆风险。

预防措施参数:食品中铝残留(以Al计)限量≤100mg/kg,严格按照GB 2760控制添加量,推广无铝膨松剂。

50. 危害名称:氯丙醇污染

具体危害:酸水解植物蛋白加工过程中产生氯丙醇,具有肾脏毒性、致癌性,污染调味品。

预防措施参数:酱油中3-氯-1,2-丙二醇限量≤0.4mg/kg,优化生产工艺,控制水解条件,减少氯丙醇生成。

(二)加工过程产生的化学危害

51. 危害名称:亚硝胺污染

具体危害:腌制食品中硝酸盐和仲胺反应生成亚硝胺,一类致癌物,长期摄入增加胃癌风险。

预防措施参数:①肉制品亚硝酸钠最大添加量≤0.15g/kg原料肉,成品残留≤30mg/kg;②腌制蔬菜发酵时间≥15天,亚硝酸盐残留≤20mg/kg,符合GB 2762要求。

52. 危害名称:丙烯酰胺污染

具体危害:高淀粉食品高温(>120℃)加工产生丙烯酰胺,二类致癌物,长期摄入增加癌症风险。

预防措施参数:①油炸温度控制在140~160℃,不得超过180℃;②油炸用油每24小时更换一次,减少反复加热;③推广非油炸工艺降低丙烯酰胺含量。

53. 危害名称:3,4-苯并[a]芘污染

具体危害:烘烤、烟熏、反复加热油脂产生苯并[a]芘,一类致癌物,污染食品,长期摄入增加肺癌风险。

预防措施参数:油脂中苯并[a]芘限量≤10μg/kg,熏制食品控制烟熏温度,避免明火直接接触食品,减少反复加热油脂。

54. 危害名称:反式脂肪酸超标

具体危害:氢化植物油生产过程产生反式脂肪酸,长期摄入升高心血管疾病风险。

预防措施参数:食品中反式脂肪酸限量≤0.3g/100g,使用植物油替代部分氢化植物油,减少氢化油使用。

55. 危害名称:酸价超标(油脂)

具体危害:油脂储存不当氧化酸败,酸价超标,引发肠胃不适,长期摄入损伤肝脏,增加癌症风险。

预防措施参数:①食用植物油酸价(KOH)≤3mg/g,油炸用油酸价≤5mg/g;②毛油精炼后全程充氮储存,储存温度≤20℃,每24小时更换油炸用油。

(三)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危害

56. 危害名称:亚硝酸钠超量添加

具体危害:肉制品超量添加亚硝酸钠,引发急性中毒,还会生成亚硝胺致癌物。

预防措施参数:最大添加量≤0.15g/kg(以原料肉计),成品残留≤30mg/kg,专门容器存放,专人称量,做好添加记录。

57. 危害名称:甜蜜素超范围超量添加

具体危害:违规在糕点、饮料中超量添加甜蜜素,长期摄入影响肝脏和神经系统,危害健康。

预防措施参数:饮料中甜蜜素最大添加量≤0.65g/kg,严格按照GB 2760规定使用,禁止超范围在白酒中使用。

58. 危害名称:阿斯巴甜超标添加

具体危害:无糖食品超量添加阿斯巴甜,按照GB 2760规定,最大添加量≤0.6g/kg。

预防措施参数:严格控制添加量,标注过敏原信息,苯丙酮尿症患者需要规避。

59. 危害名称:三氯蔗糖超量添加

具体危害:超量添加会影响肠道菌群,按照GB 2760规定,糖果中三氯蔗糖最大添加量≤0.45g/kg。

预防措施参数:严格按照限量添加,做好配料计量。

60. 危害名称:非法添加苏丹红

具体危害:违规给辣椒、咸鸭蛋染色,苏丹红具有致癌性,属于非食用物质,禁止添加到食品中。

预防措施参数:原料进厂检测,不得使用苏丹红染色原料,检出即判定不合格。

61. 危害名称:非法添加三聚氰胺

具体危害:违规添加到乳及乳制品中虚提高蛋白含量,引发婴幼儿肾结石,甚至死亡,属于非食用物质。

预防措施参数:乳制品三聚氰胺限量≤1mg/kg,生乳进厂必检,超标原料拒收。

62. 危害名称:非法添加吊白块

具体危害:违规添加到米粉、粉丝中增白,分解产生甲醛,引发中毒,损伤肝脏肾脏,属于非食用物质。

预防措施参数:禁止添加吊白块,原料检测甲醛含量,符合限量要求。

63. 危害名称:非法添加硼砂

具体危害:添加到肉丸、凉皮中增加弹性,硼砂蓄积中毒,引发呕吐、休克甚至死亡,属于非食用物质。

预防措施参数: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硼砂,成品检测不得检出。

64. 危害名称:消毒剂残留污染

具体危害:设备容器消毒后未冲洗干净,残留消毒剂污染食品,比如次氯酸钠残留,刺激胃肠道,危害健康。

预防措施参数:消毒后用清水冲洗至残留符合要求,CIP清洗最后冲洗水余氯≤0.05mg/L,容器消毒后沥干才可使用。

65. 危害名称:非食品级润滑油泄漏污染

具体危害:设备维修使用非食品级润滑油,泄漏污染食品,矿物油残留长期摄入危害健康。

预防措施参数:食品接触设备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食品级润滑油,定期检查管路,防止泄漏。

66. 危害名称:包装材料迁移物污染

具体危害:不合格塑料包装、印刷油墨中的增塑剂、重金属迁移到食品中,长期摄入影响内分泌,危害健康。

预防措施参数:使用符合GB 4806标准的食品接触包装材料,油性食品避免使用回收塑料包装,印刷油墨必须使用食品级油墨。

67. 危害名称:过敏原交叉污染

具体危害:同一条生产线生产含过敏原和不含过敏原产品,交叉污染,引发过敏消费者过敏反应,严重可致死。

预防措施参数:①换产时彻底清洗生产线,检测残留合格;②标签标注可能含有的过敏原,比如“本生产线同时加工含有花生的产品”;③生产调度优先安排不含过敏原产品再生产含过敏原产品。

68. 危害名称:亚硝酸盐误投误用中毒

具体危害:亚硝酸盐外观类似食盐,误当作食盐使用,引发急性中毒,发绀、呼吸困难,严重致死。

预防措施参数:餐饮单位禁止购买储存使用亚硝酸盐,亚硝酸盐专门存放,醒目标识,专人管理,避免误用。

69. 危害名称:过氧化值超标(油脂)

具体危害:油脂氧化过氧化值超标,哈喇味,氧化产物对人体有害,引发肠胃不适。

预防措施参数:食品中过氧化值限量≤0.25g/100g,油脂密封充氮储存,保质期内定期检测,超标产品报废。

70. 危害名称:甲醛残留污染(水产品)

具体危害:违规用水甲醛浸泡水产品保鲜,残留甲醛摄入后刺激呼吸道、胃肠道,致癌。

预防措施参数:禁止使用甲醛浸泡水产品,成品甲醛残留≤10mg/kg,不符合要求产品禁止出厂。

 

 
 

三、物理性危害

 
 

 

71. 危害名称:金属碎屑污染

具体危害:设备磨损、维修掉落金属碎屑,混入食品,误食后划伤口腔、消化道,严重需要外科手术取出。

预防措施参数:①磁选设备磁感应强度≥12000高斯,过料流速0.5~0.8m/s,可去除直径≥0.8mm的金属碎屑;②成品过金属探测器,灵敏度要求Feφ≥1.5mm,SUSφ≥2.0mm;③定期检查设备,维修后清理现场,确认无杂物。

72. 危害名称:玻璃碎片污染

具体危害:玻璃瓶包装破损、玻璃温度计破碎掉落玻璃碎片,误食后割伤,严重需要手术取出。

预防措施参数:①空玻璃瓶进厂感官检查,高压空气清洁倒空;②生产线定期检查,发现玻璃破损立即停机清理,更换损坏容器;③成品过X-ray检测,可检出≥1mm的玻璃碎片。

73. 危害名称:石子砂石污染

具体危害:原料收割带入砂石,混入食品,误食后硌伤牙齿,划伤消化道。

预防措施参数:①原料加工经过去石机筛选,风选+比重去石去除砂石;②原料进厂筛选,去除杂质,五谷类加工过筛网去除大于0.5mm的杂质。

74. 危害名称:塑料碎片污染

具体危害:包装破损、设备塑料配件掉落混入食品,误食后划伤,堵塞呼吸道引发窒息。

预防措施参数:①定期检查设备塑料部件,老化破损及时更换;②包装工序人工+设备检查,剔除包装破损产品,成品过X-ray检测。

75. 危害名称:木屑木块污染

具体危害:木质工器具破损、原料带入木屑,误食后划伤喉咙。

预防措施参数:食品接触区域推广不锈钢工器具,木质工器具定期检查,破损及时更换,成品过筛网去除木屑。

76. 危害名称:毛发污染

具体危害:加工人员毛发掉落混入食品,虽不会造成严重物理伤害,但消费者体验差,属于不合格杂质。

预防措施参数:①加工人员必须戴工作帽,头发全部塞进帽子,不得佩戴首饰;②生产线设置粘毛辊,成品检测剔除带毛发产品;③定期检查工牌、纽扣,防止掉落。

77. 危害名称:昆虫碎块、虫卵污染

具体危害:原料储存不当虫害污染,昆虫虫卵混入食品,引发生物污染,消费者难以接受。

预防措施参数:①仓库设置防蝇防鼠设施,粘鼠板、灭蝇灯定期更换,每100平米设置不少于2盏灭蝇灯;②原料过筛筛选去除杂质,仓库储存相对湿度≤65%,定期检查防止虫害。

78. 危害名称:骨头碎块污染

具体危害:肉制品去骨不彻底,残留碎骨,误食后划伤食管。

预防措施参数:去骨工序人工检查,成品过X光机检测,剔除带碎骨产品,大块碎骨≥5mm不得存在。

79. 危害名称:鱼刺污染(即食鱼制品)

具体危害:即食鱼制品残留大鱼刺,误食后划伤咽喉,引发安全事故。

预防措施参数:去刺工序人工逐块检查,包装前X射线检测,去除残留鱼刺,标签提示“小心鱼刺”。

80. 危害名称:创可贴、线头污染

具体危害:加工人员受伤贴创可贴,掉落混入食品,线头从工作服掉落,引发消费者投诉,也可能携带微生物污染。

预防措施参数:加工人员受伤必须使用防水创可贴,外加防水手套,定期更换,工作服定期清理,线头及时修剪,成品工序设置人工挑拣环节去除杂质。

提示:从业者可结合自身产品工艺、最新标准调整控制参数,生产中需落实HACCP体系,做好关键控制点监控,才能有效管控各类危害。

来源:食品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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