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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疑难】中国食品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新规:必须是“成品”才能使用该分类下的食品添加剂?
2026-05-28 18:22:51 点击量:
下午,猪猪面馆总部研发室里传出吵闹声,原因是要开发一个裹粉油炸的肉制品,类似于前几年热门的小酥肉,用于配送给门店做面的配料。 研发人员想让产品看起来金灿灿,面糊里要加姜黄或姜黄素,根据GB 2760 06.11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 ,是可以添加的; 但是品控人员提出来,我们做的是肉制品,肉制品是不允许添加姜黄的; 研发:我们是加在面糊里,不是加在肉里。 品控:我们的成品是肉,你的调面糊属于肉制品加工的一个过程,不是成品,除非你去购买成品面糊来用,按照带入原则可以的。 研发:这不是不讲理嘛,面糊都是调好了马上用,哪有做成品放仓库卖的? 评估中心食品安全问答说了,由多种食品类别组成的复合产品可以分别使用食品添加剂,这个肉和裹粉层的面糊,可以看成两个产品。 品控:你们这样说好没道理,肉和裹粉层能当成两个产品吗?你自己调的面糊能当成一个产品吗? 按照你们的理论,那调味料能用的添加剂多了,不买调味料,都自己把几种调味料混合一下,把咱们产品不能用但调味料能用的添加剂加进来,就成了合理使用了? 就比如这姜黄,也能用在复合调味料里,你把配方里的食用盐,酱油啥的混合起来,姜黄加进去,说是自制复合调味料,就可以用在肉里了? 研发:那你买的调味料里有,还不是一样用吗? 品控:这不是用不用的问题,这是合规的问题。 1、如何判断多种食品类别组成的复合产品? 2、这种自配半成品,在GB 2760属于食品类别的,可以使用该类别允许使用但终产品不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吗? 如果不允许使用,那从其他企业购买的含有这类添加剂的该“复配原料”可以使用吗? 你的观点是什么,投出你的一票! 石竹
乱了乱了,合规合规,怎么才能合规?
经不起细细推敲,调味料里加那么多色素干什么,调色料还是调味料,如酱油(焦糖色),你不让酱油加焦糖色不就行了。
taiwuyule
支持品控,支持优化GB2760使用逻辑。
食安小白进阶
这个问题好啊。实际上每个原料都可以按照2760代入食品添加剂,只不过有主动代入,有被动代入。被动代入的量,必须满足原料的使用要求,主动代入的,必须满足下下道产品的要求。举例,面糊自身可以按照2760使用相应的食品添加剂,这些添加剂就会被动代入最后的小酥肉。面糊也可以加入小酥肉允许加入的食品添加剂,添加量要符合小酥肉的要求,这就是主动代入。添加的量,和标识不同。
卧龙耕者
支持按照分类使用,不管是自己中间工序产品,还是购买的成品原料。
如果觉得混乱,那一定是使用范围和标准逻辑存在自相矛盾的地方。
当然也有一个工艺必要性的问题,比如防腐剂,购买成品需要用,因为他需要一定的保质期,你工序产生的半成品,就没必要用了,一来本身也是成本,二来遵循必要性原则,可别因此疏于管理,一天用不完,加点防腐剂放一夜第二天用,坑人坑己。
zergclarky
这类问题挺多的,只不过有些可以带入,有些不能带入。
油也有这类问题。
食用油可添加抗氧化剂,但不是食用油生产,就不能使用这样的抗氧化剂。为了添加这个抗氧化剂,只能去寻找这样的油脂企业,缘木求鱼。
东海钓夫
食用油的抗氧化剂是为了食用油贮存期间抗氧化的,不是用于油炸食品油炸期间抗氧化的。
宁
支持第一条,有口子就会有钻牛角尖的。
鈨鈨
终成品吧,跟微生物检验一样,取混样检测。
897622191
按终产品算最合适,半成品我们又不会直接入口,最终都是以成品吃进去。
渊默
最好是配方彻底对品控保密,这样可以免去不少麻烦。
wang6792542
这种问题,敢说都做得规范么?应该很多都是对外是按品控讲的来,内部实际操作是按研发的来吧。
小猪小猪胖嘟嘟
你问我不回答,你接着问我打哈哈,你再问我回答但不作为执法依据。谁都不敢开这个口子,出了事、舆论风向变了、“照章办事”查你没商量。
雨女无瓜
制定标准的人不了解企业运作流程,凭想象定规则,一旦有问题就是企业主体责任,最终还是要企业扛下一切,还是小心点好。
王先生King
期待后续文章,如果所有都用代入环节,找个代工厂随便添加了。
东海钓夫
我建个小工厂,大家都来找我代工调味料,想加啥我给大家加啥,只要是调味料允许用的,绝对给大家保密配方。
罗宾豆
站品控。因为自制半成品添加的,在我们当地监管部门看来是我们“钻空子”,如果拿别人家的成品来用就是另一回事。
liuyongjian2009
食品研发人员的想象力丰富,一般不太关注添加剂等的法规,好多研发人员甚至走向误区,想的是多加东西就好吃,多家东西就耐存,想的是给食品延年益寿,其实就是个坑。
sxlhy
这个话题好。类似于糕点上彩装使用色素一样,有点让人迷茫。不过,GB/T 12729.1《香辛料和调味品 名称》 里收录了姜黄,如果此姜黄就是彼姜黄,当香辛料用是不是就不用纠结了?
zham409
我提一个绕圈子的观点:
企业有没有裹粉的生产资质?
如果没有,那就只能按成品来判定能否使用该添加剂;
如果有,可以认为使用的是成品裹粉,可以带入,产品配料表中也要体现这一点,写明裹粉并展开,并提示其含有什么添加剂。
huihui521
想法一样。
2760规定了带入原则的要求,就可以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这个问题,可能在很多产品中都有体现,比如酱油(含焦糖色)在肉制品中。
虾球
站在品管的角度,选第一条。简单粗爆,好管理,不接受空子。
站在研发的角度,选第三条,只要产品各组分之间能独立剥离,各组分能明确自己在2760里面的分类。
做为商品的食品,除了满足食品安全和营养之外。还应具有色、香、味、型等吸引消费者的特性,还要考虑不同消费者对价格的要求。
pmisuzu
从食品安全角度来说我站第一个,在我看来安全风险肯定是以严为准,而且面糊这块你确实没有单独标准的依据。当然了 如果你像那种小零食那样酱和饼干分开包装一起售卖,那就没问题。
dddwmxfxg
站品控,但产品也有这样做的,感觉没啥特别好的办法。我们做的产品很难分成两个产品看待,一般工厂也不主动多加添加剂,一旦加了基本要在终产品发挥作用,我都不知道怎么往带入原则上凑。
牛塘分局
带入是由食品的配料带入,而不是直接加入。直接加入就得按终产品是否可以使用该添加剂来判断。再说直接加入,就得在配料表上按添加量的多少一一标示出来,如果终产品不得使用该添加剂,就不可用。赞品控!!
BananaWater
站品控,其实品控有个杀招,就直接问对方“那出了问题到时候谁来承担”,如果其他部门说他们承担并签字,那就执行。
txix
这个问题我之前就发过贴。终归还是2760的使用逻辑,带入原则不明确。 我还是站品控,如果半成品都按不同类别管,那基本相当于没有2760了,反正大家都可以把各种成品不允许用的,放到半成品里面去合法使用。 那还要2760干嘛,索性不要管了使用类别了,只做限量要求就行了。
文章来源:根据食品论坛网友讨论整理,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