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513389315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大陆新闻 >

详细内容

【品控必存】中国食品企业【食品标签图稿】审核全指南(GB7718+新营养1+7)

2026-06-03 18:30:01  点击量:

对于食品行业品控、设计、文案人员来说,标签图稿审核是合规第一道防线,稍有疏漏就会面临监管处罚、产品下架、客诉索赔等风险。

本文严格依据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760-202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8050-2025《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新1+7)编写,涵盖所有强制审核要点、规范标称方式、真实违规案例,还附上可直接照着用的复合配料展开/不展开判断流程图,拿来就能用,一次过审不踩坑!

 

一、先核强制标注项(缺一项直接判定不合格)

 
 

依据GB 7718-2011核心要求,预包装食品面向消费者的标签,以下9项必须全部标注,无任何豁免空间:

1.食品真实属性名称

2.配料表

3.净含量和规格

4.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

5.生产者、经销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6.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编号)

7.产品标准代号

8.营养成分表(新国标1+7项)

9.过敏原提示(适用情形)

高频踩坑点:SC编号少位/错位、产品标准号过期、生产日期未设置独立醒目区域、内外包装标注信息不一致。

二、食品名称审核规范:拒绝误导与夸大

 
 

1.必须标注真实属性名称,不可仅用商品名、商标名、创意名;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名称的,优先采用标准名称。

正确:巴氏杀菌乳、奶油夹心饼干、小麦粉馒头

错误:鲜牛奶、奶香酥、营养馒头

2.新创名称、音译名称、奇特名称易造成误解的,需在同一版面邻近位置,以同字号标注真实属性名称。

3.严禁标注暗示保健、疾病预防/治疗功效的词汇,如养胃、去火、增强免疫力、养生、防癌、速效等;非保健食品不得宣称任何保健功能。

4.分装食品必须清晰标注**“分装”**字样,位置醒目易识别。

 

三、配料表核心审核规范(最易出错模块)

 
 

(一)执行标准

基础规则: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添加剂标称:GB 2760-202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营养强化剂:GB 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二)基础通用规则

1.引导词必须规范:统一标注**“配料”或“配料表”**,不得随意简写。

2.排序规则严格:按生产加工时加入量递减顺序排列;加入量≤2%的配料,可无序排列。

3.配料名称必须规范、完整、无口语化、无简写,严禁使用俗称、简称。 

(三)常规配料规范标称(直接对照使用) 

类别

正确标称方式

严禁不规范标称 

基础原料

小麦粉、白砂糖、食用盐、饮用水、全脂乳粉、脱脂乳粉、植物油、淀粉、鸡蛋、稀奶油、黄油、麦芽糊精、食用葡萄糖

面粉、糖、盐、水、奶、油、味粉、奶精、糊精

香辛料类

加入量>2%:标注具体名称(辣椒、花椒、八角、姜粉)

加入量≤2%:可标香辛料、香辛料类

笼统写“调味料”“香料” 

酿造调味品

酱油、食醋、黄豆酱、蚝油、料酒(有国标可直接标注)

生抽、老抽、醋精(非规范名称)

(四)食品添加剂标注规范(GB2760-2024) 

1.三种合法标注方式(任选其一即可)

方式一(最常用):直接标注GB2760通用名称

方式二:功能类别+通用名称,如酸度调节剂(柠檬酸)

方式三:功能类别+INS号(仅限包装最大表面面积≤60cm²的小包装产品)

2.常见添加剂正确标称清单(品控速查)

酸度调节剂:柠檬酸、柠檬酸钠、乳酸、苹果酸

防腐剂:山梨酸钾、苯甲酸钠、脱氢乙酸钠、纳他霉素

膨松剂:碳酸氢钠、碳酸氢铵、复配膨松剂

增稠剂:黄原胶、瓜尔胶、羧甲基纤维素钠(CMC)、果胶

乳化剂:单硬脂酸甘油酯、蔗糖脂肪酸酯、大豆磷脂

甜味剂:安赛蜜、三氯蔗糖、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

着色剂:焦糖色、柠檬黄、胭脂红、二氧化钛

3.添加剂标注禁忌+违规案例- 禁忌1:只标功能类别,不标具体名称/INS号

错误:防腐剂、增稠剂、酸度调节剂

正确:山梨酸钾、黄原胶、柠檬酸

禁忌2:使用俗称,不展开复配添加剂

错误:小苏打、泡打粉、蛋糕油、食用改良剂

正确:碳酸氢钠、复配膨松剂(碳酸氢钠、磷酸二氢钙、玉米淀粉)

禁忌3:特殊添加剂未加强制提示

错误:阿斯巴甜

正确: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

禁忌4:错别字导致不合格

错误:山犁酸钾、碳酸氢氨

正确:山梨酸钾、碳酸氢铵

真实案例:某糕点产品将复配膨松剂简写为“泡打粉”未展开,被市场监管局判定标签不合格,处以5000元罚款。 

(五)复合配料展开/不展开判断流程图(品控一步到位) 

第一步:判断是否为复合配料

是:由两种及以上原料混合配制而成的配料(如黄豆酱、沙拉酱、椒盐粉、植脂末、复配调味料)

否:单一原料,直接标规范名称,无需展开 

第二步:核查复合配料是否有国标/行标/地标

无国标/行标/地标:必须全部展开原始配料

有国标/行标/地标:进入第三步判断 

第三步:核查复合配料在终产品中加入量

加入量≥25%:必须展开原始配料

加入量<25%:可直接标复合配料名称,无需展开 

第四步:特殊强制展开情形(无论含量、有无标准,均需展开)

复合配料中含在终产品起工艺作用的食品添加剂;属于复配食品添加剂;标签易引发消费者误解,以上情形一律强制展开 

流程图极简口诀:有标且量不足四分之一,可不展;无标或量超四分之一,必须展;复配添加剂、含功能添加剂,全都要展! 

(六)复合配料展开/不展开案例对照 

情形

合规示例

违规示例

可不展开

配料中加入10%黄豆酱(有国标),直接标:黄豆酱

加入10%黄豆酱,无故展开,多余标注

必须展开

配料中加入30%芝麻酱(有国标,超25%),标:芝麻酱(芝麻、食用盐、白砂糖)

直接标芝麻酱,未展开

必须展开

配料中加入椒盐粉(无国标),标:椒盐粉(食用盐、花椒粉、辣椒粉)

只标椒盐粉,未展开

必须展开

配料中加入复配乳化剂,标:复配乳化剂(单硬脂酸甘油酯、蔗糖脂肪酸酯)

只标乳化剂,未展开 

 

四、营养成分表(新国标GB28050-2025 1+7强制项)

 

2027年3月16日正式实施的新营养国标,取消旧版1+4,执行1+6核心营养素+1句强制提示语,缺一不可:

1.核心1+6项:能量、蛋白质、脂肪、饱和脂肪(饱和脂肪酸)、碳水化合物、糖、钠

2.强制提示语:营养成分表下方必须标注儿童青少年应避免过量摄入盐油糖

3.标注要求:数值需与第三方检测报告一致,NRV%计算、修约规则符合国标,格式规范清晰。

五、过敏原标注规范(GB7718附录C)

 
 

1.八大类强制标注过敏原:麸质谷物、甲壳类、鱼类、蛋类、花生、大豆、乳及乳制品、坚果及其制品

2.标注方式:配料表中对应过敏原名称加粗;或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单独标注**“含有XX过敏原”**

3.交叉污染提示:同一生产线生产其他致敏产品,可标注**“可能含有XX”**,降低客诉风险

真实案例:某蛋糕产品含乳成分未标注过敏原,引发消费者过敏反应,企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六、字体排版+违禁词+低级错误审核

 
 

(一)字体与排版规范

1.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高度≥1.8mm;净含量字符高度需按包装规格达标

2.外文、拼音不得大于对应汉字(商标除外),非商标文字禁止使用繁体字

3.生产日期、保质期需设置独立醒目区域,不得被包装图案、文字遮挡

(二)夸大宣传违禁词(绝对红线)

严禁使用最高级词汇:最佳、顶级、第一、纯天然、零添加(无检测依据);严禁使用特供、专供、内供、特效等违规词汇;营养声称(无糖、低脂、高钙)需符合国标限值,且有检测报告支撑。 

(三)低级错误排查

1.文字错误:SC编号、标准号、生产者信息、日期错别字、漏字

2.单位错误:g/kg、mL/L混淆,净含量单位标注错误

3.逻辑错误:生产日期晚于保质期、内外包装信息不一致

七、品控图稿终审速查清单(可直接打印勾选)

 
 

1.强制标注9项齐全,无遗漏

2.食品名称为真实属性名,无夸大、无保健功效宣称

3.配料表按加入量递减排序,名称规范无简写

4.复合配料按流程图判断,展开/不展合规

5.食品添加剂按GB2760标称,无俗称、无漏标

6.营养成分表1+7项完整,提示语标注到位

7.八大类过敏原已按要求标注

8.字体高度、日期位置符合排版规范

9.无违禁词、错别字、单位错误

10.内外包装标注信息完全一致

结语

 
 

食品标签是产品的法律身份证,每一项标注都关乎合规与安全。品控人员审核图稿时,严格对照本文要点,尤其是复合配料展开流程和添加剂规范,能大幅降低返工率和处罚风险,建议收藏转发,日常审核随时对照!

来源:映像365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质量网   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9253879    举报信箱:1579274032@qq.com     
本网站特聘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孔祥印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339160604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备案文号: 冀新网备132006002号   工业与信息化部批准文号冀ICP备11016644号-2   技术支持:【蓝点网络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河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