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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学习】|企业实际用水泥窖池腌制生产酸菜,而在标签上印制大缸腌制白菜的图形,标签不符合要求被罚

2026-01-16 17:43:01  点击量:

案例:沈阳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新民市某酸菜加工合作社生产标签不符合要求的食品案
2025年1月16日,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新民市某酸菜加工合作社生产标签不符合要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改正,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0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10月22日,沈阳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对新民市某酸菜加工合作社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单位利用水泥窖池腌制生产酸菜,但在其酸菜的标签上印制了大缸腌制白菜的图形,易使消费者误解为该酸菜是利用大缸腌制的食品。该单位生产销售标签不符合要求的酸菜,货值金额2700元,违法所得9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第3.4条的规定,构成生产标签不符合要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进行处罚。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及《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规定进行裁量,对当事人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源:辽宁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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