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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学习】案例|虚假宣传保健食品冒充药品治病,误导老年人消费违法案

2026-08-18 18:44:54  点击量: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京昌市监处罚〔2026〕6**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北京***商贸中心(个体工商户)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某某

执法部门: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6-08-06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主要违法事实:

经查,当事人通过免费发鸡蛋、赠送小礼品等方式邀请周边老年人加入其微信群。当事人按照对接的直播运营公司的要求,将直播链接或者直播APP发送到上述微信群中,为鼓励老年人观看,当事人会在直播前后发放奖励红包。直播运营公司负责直播内容,主要讲述一些养生知识,宣传推介一些商品。部分商品是当事人向直播运营商团购后,再销售给群内老年人,销售价格由直播运营商统一定价。2026年4月27日,**牌红曲三七丹参胶囊的直播销售结束后,当事人在高原农牧到货通知群内发送了“红七丹不是普通产品,而是专门针对:心慌、心悸、心跳不稳、冠心病、心绞痛、心肌缺血、血管斑块、动脉硬化、怕血栓、支架术后、瓣膜置换术后养护、头晕手凉、供血不足、胸闷气短”等内容,**牌红曲三七丹参胶囊是一款保健食品(包装标注的保健功能为辅助降血脂),上述宣传内容属于虚假宣传,且易让老年人误认为该保健品能治疗疾病。该款商品是当事人团购后销售给老年人的,销售金额共计2988元。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二十条第一款,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8000元。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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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内容引用来源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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