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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榜公示】福建这2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问题
2025-05-29 17:24:33 点击量:
本网讯 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第2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检出7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有2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微生物污染问题。 1批次餐饮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为宁德市婧厨坊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蛋黄肉松青团(加工日期为2025年3月13日),柠檬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柠檬黄是一种酸性合成着色剂,主要用于饮料、果酱、蜜饯凉果等食品。少量柠檬黄会被人体消化代谢排出,但其没有营养价值,长期过量食用柠檬黄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柠檬黄在青团中不得使用。柠檬黄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为了改善产品色泽而超限量使用。 亮蓝又名食用蓝色2号,水溶性非偶氮类化合物,是常见的人工合成着色剂,在食品生产中应用广泛。如果长期摄入亮蓝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亮蓝在青团中不得使用。青团中亮蓝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提高市场价值而过量使用。 还有1批次水果制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为标称晋江市雅利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泰太芒果(泰国芒果干)(生产日期为2024年10月18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泉州鲤城友谊百货贸易有限公司。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卫生质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GB 14884-2016)中规定,蜜饯同一批次样品的5个独立包装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4CFU/g且至少3个独立包装检测结果不超过103CFU/g。蜜饯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加工所用原料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流通环节储存运输不当等。 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