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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榜公示】西红柿、铁棍山药、青线椒……江西这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2025-07-02 17:10:42  点击量:

  本网讯 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第9期通告,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罐头3大类食品共276批次,检出8批次不合格(其中,食用农产品7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

 

    7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

 

  上犹县发到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西红柿,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彭泽县橙果超市销售的海花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安福购物中心销售的青线椒,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赣县店销售的圆茄子,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阿锋水产店销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上饶市嘉横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铁棍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家悦宜购生活超市销售的生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为:

 

  标称江西橘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益尺鲜®桂圆红枣花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镉超标的食品,长期食用可能会影响人体肾脏和肝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茄果类蔬菜的镉含量不得超过0.05mg/kg。镉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与个别地块的水体、土壤有关。

 

  噻虫胺是烟碱类杀虫剂。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辣椒的噻虫胺限量为0.05mg/kg。噻虫胺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超范围、超剂量使用,或没有严格遵守休药期就上市销售。

 

  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是一种广谱高效杀虫剂。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咪鲜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山药的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限量为0.3mg/kg。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超范围、超剂量使用,或没有严格遵守休药期就上市销售。

 

  呋喃西林是硝基呋喃类抗菌药,具有抗菌谱广等特点。动物产品的少量呋喃西林代谢物残留一般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大量摄入呋喃西林代谢物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中规定,牛蛙的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得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违规使用。

 

  克百威,又名呋喃丹,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常见的一种杀虫剂、杀螨、杀线虫剂。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克百威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辣椒的克百威限量为0.02mg/kg。克百威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铅是一种重金属元素,可在人体内蓄积。长期摄入铅含量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产生一定影响。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规定,姜的铅限量为0.2mg/kg。姜的铅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与个别地块的水体、土壤有关,也可能与含铅农药的使用有关。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大肠菌群不合格,说明食品存在卫生质量缺陷。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加热处理工艺的产品加热不彻底而导致。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并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移送相关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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