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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榜公示】福建这4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2025-08-25 18:49:00 点击量:
本网讯 8月22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第3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检出15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有4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抽检信息显示,这4批次不合格食品分别为福州千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盖饭碗(消毒日期为2025年4月28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福州市晋安区马尕西木餐饮店的圆盘(消毒日期为2025年5月27日),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龙岩佳禾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5月15日生产的奶香味花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清流县龙津镇邓桂花食品商行;标称漳州市町东烘焙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4月1日生产的虎皮卷蛋糕(原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永泰县樟城镇闽辉便利店二店。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大肠菌群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验结果超过10CFU/g。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规定,糕点中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 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