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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榜公示】海南检出23批次不合格食品,有绿豆饼、鸡仔饼、鸡仔饼等

2025-10-17 18:05:04  点击量:

 本网讯 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第23期通告,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1112批次,检出 23批次样品不合格。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分别为儋州那大荣桐饼家销售的绿豆饼,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柠檬黄、亮蓝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临高临城临喜糕点烘焙店销售的老婆饼(糕点(自制)),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临高临城新创意蛋糕坊销售的、标称临高临城临承食品厂生产的鸡仔饼(袋)(糕点),其中糖精钠(以糖精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食品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糕点中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食品中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违规添加,也可能是使用了含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配料。

  柠檬黄又名食用黄色4号,水溶性偶氮类化合物,是常见的人工合成着色剂,在食品生产中应用广泛。如果长期摄入柠檬黄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肝脏等造成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糕点不得使用柠檬黄。绿豆饼中检出柠檬黄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提高市场价值而违规使用,也可能是使用了含有柠檬黄的配料。

  亮蓝,又名食用蓝色2号,属于水溶性非偶氮类合成着色剂,食品行业中适用于糕点、糖果、饮料等的着色。亮蓝必须严格按照标准使用,如果长期摄入,存在致畸、致癌的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糕点中不得使用亮蓝。月饼中检出亮蓝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提高市场价值而违规使用,也可能是使用了含有亮蓝的配料。

  糖精钠是普遍使用的人工合成甜味剂,在人体内不被吸收,不产生热量,大部分经肾排出而不损害肾功能。但如果长期摄入糖精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糕点中不得使用糖精钠。鸡仔饼(袋)中检出糖精钠(以糖精计)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违规添加以增加甜度。

 16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16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分别为陵水椰林北斗李娴菜摊销售的荷兰豆,其中多菌灵和烯酰吗啉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屯昌屯城显玉蔬菜铺(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葱,其中丙环唑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儋州那大乐卖特伏波东百货超市销售的黄豆芽,其中 6-苄基腺嘌呤(6-BA)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亚崖州高洪荣蔬菜摊销售的韭菜,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口秀英果叔好赤水果店销售的妃子笑荔枝,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吡唑醚菌酯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亚育才容健蔬菜中心销售的葱,其中戊唑醇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亚天涯李秋菊蔬菜摊销售的食荚豌豆,其中多菌灵和烯酰吗啉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口秀英郑瑞联水果档口销售的桂味荔枝,其中苯醚甲环唑和吡唑醚菌酯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儋州那大乐卖特百货超市销售的黄豆芽,其中 6-苄基腺嘌呤(6-BA)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屯昌屯城东之源全降解经营部销售的小葱,其中丙环唑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儋州那大彬蕾猪肉摊销售的、标称儋州益众食品有限公司那大肉类联合加工厂生产的猪瘦肉,其中氯霉素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陵水英州陈健水产品店销售的黑虎虾,其中恩诺沙星、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口琼山李彩马水产品摊销售的金丝鱼(海水),其中氯霉素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亚田独翁启盛水产品摊销售的基围虾,其中呋喃唑酮代谢物、恩诺沙星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口龙华甜丽滋海鲜摊销售的立鱼(海水),其中呋喃唑酮代谢物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口美兰周日财海鲜摊位销售的小花甲,其中氟苯尼考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多菌灵是一种广谱性杀菌剂,对多种作物由真菌引起的病害具有防治效果,广泛用于果树、蔬菜、粮棉和林木病害的防治。相关研究未见遗传毒性。长期食用多菌灵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产生的危害尚未明确。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多菌灵在荷兰豆(食荚豌豆)中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多菌灵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病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

  烯酰吗啉具有良好保护性能和抗芽孢形成的内吸性杀菌剂。对卵菌纲真菌具有杀灭作用。经口毒性低,无明显中毒症状,且尚未见中毒报道。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烯酰吗啉在荷兰豆(食荚豌豆)中最大残留限量为0.15mg/kg。食品中烯酰吗啉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病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

  苯醚甲环唑是高效广谱杀菌剂,对蔬菜和瓜果等多种真菌性病害具有很好的防治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苯醚甲环唑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苯醚甲环唑在荔枝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荔枝中苯醚甲环唑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病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

  吡唑醚菌酯为杀菌剂,属于甲氧基氨基甲酸酯类,通过抑制菌株的呼吸作用,进而达到杀菌的效果。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唑醚菌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唑醚菌酯在荔枝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1mg/kg。吡唑醚菌酯残留量超标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病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是一种广谱、高效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无内吸作用,被广泛用于农林业和卫生害虫的防治。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超标的食物,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的影响。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的规定,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在荔枝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1mg/kg。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

  戊唑醇是具有保护、治疗和铲除作用的内吸性杀菌剂。迅速被植物营养部位吸收,主要向顶传导至各营养部位,可防治各种作物上的众多病害。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戊唑醇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戊唑醇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中的规定,葱中戊唑醇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戊唑醇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

  丙环唑,有保护和治疗作用的内吸性叶面杀菌剂,通过木质部向顶传导。用于防治谷物由黄瓜旋孢腔菌、禾白粉菌、等引起的病害;用于防治香蕉由球腔菌属和香蕉黑叶条斑菌引起的病害;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稻胡麻斑病等。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丙环唑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丙环唑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的规定,葱中丙环唑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丙环唑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

  氯霉素是酰胺醇类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动物产品的氯霉素残留,一般不会导致对人体的急性毒性作用;长期大量摄入氯霉素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产生耐药并对同类药物有交叉耐药,引起不良反应等。根据《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中的规定,猪肉和海水鱼中不得检出氯霉素。氯霉素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了快速控制动物疾病而违规使用药物。

  恩诺沙星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其他动物的肌肉及脂肪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虾中恩诺沙星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养殖户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

  土霉素为四环素类抗生素。土霉素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球菌、化脓性链球菌、淋球菌、脑膜炎球菌、大肠杆菌、产气杆菌、志贺菌属、耶尔森菌、单核细胞李斯特菌等有较强抗菌活性;土霉素对立克次体、支原体、衣原体、放线菌等也有较强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土霉素(残留标志物为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单个或组合)在虾的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200μg/kg。虾中土霉素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养殖户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

  金霉素是由金色链霉菌发酵产生的四环素类抗菌药。具有抗菌谱广、配伍禁忌少、安全高效、成本低等优点。动物产品的金霉素残留,一般不会导致对人体的急性毒性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金霉素(残留标志物为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单个或组合)在虾的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200μg/kg。下虾中金霉素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养殖户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

  四环素是具有菲烷母核的抗菌药物。具有抗菌谱广、使用便捷、配伍禁忌少、安全高效、成本低等优点。动物产品的四环素残留,一般不会导致对人体的急性毒性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四环素(残留标志物为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单个或组合)在虾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200μg/kg。虾中四环素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养殖户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

  呋喃唑酮是硝基呋喃类抗菌药,具有抗菌谱广等特点。对革兰氏阳性菌及阴性菌均有一定抗菌作用。动物产品中的呋喃唑酮代谢物残留,一般不会导致对人体的急性毒性作用;长期大量摄入呋喃唑酮代谢物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中规定,呋喃唑酮代谢物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海水虾和海水鱼中不得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了快速控制动物疾病而违规使用药物。

  6-苄基腺嘌呤(6-BA),是一种人工合成的细胞分裂素,为白色或类白色晶体,难溶于水,微溶于乙醇,在酸、碱中稳定。6-苄基腺嘌呤具有抑制植物叶内叶绿素、核酸和蛋白质分解的作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中明确,为确保豆芽食用安全,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BA,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 6-BA的豆芽。豆芽中检出6-苄基腺嘌呤(6-BA)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而违规使用药物。

  氟氟苯尼考是一种兽医专用酰胺醇类广谱抗菌药,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及鱼的细菌性疾病,尤其对呼吸系统及肠道感染疗效显著。氟苯尼考一般是通过畜禽疾病治疗导致畜禽体内残留的积累。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蛋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氟苯尼考在其他动物的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贝类中氟苯尼考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养殖户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

  1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1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为海口美兰周日财海鲜摊位销售的带子(贝类),其中镉(以 Cd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肾脏和肝脏造成损害,还会影响免疫系统,甚至可能对儿童高级神经活动有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双壳贝类中镉(以Cd计)的最大限量值为2.0mg/kg。镉(以Cd计)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双壳贝类对生长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儋州那大富万贵餐饮店消毒的复用餐饮具(碗),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儋州那大富万贵餐饮店消毒的复用餐饮具(杯子),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五指山通什上尚烤鱼店消毒的消毒餐碟,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如果食品中的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中不得检出大肠杆菌。复用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在生产过程中受人员、工器具等的污染;也可能是灭菌工艺不彻底导致的;还可能与储存条件不当有关。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验结果超过104CFU/g;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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