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黑榜公示】浙江这9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2025-11-28 17:53:29 点击量:
本网讯 11月27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第4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检出23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有9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分别为杭州澜丫头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嘉兴多德福供应链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钻凤梨干,霉菌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湖州滨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亚麻饮(固体饮料),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义乌市妤沿电子商务商行在拼多多(网店)销售的标称安徽上善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楂桑葚乌梅茶,霉菌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2022)中规定,固体饮料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5×104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4CFU/g。固体饮料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是指示食品污染状况常用的指标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2022)中规定,固体饮料一个样品中大肠菌群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2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固体饮料中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 霉菌是评价食品质量安全的一项指示性指标,食品中霉菌数是指食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计数所得1g或1mL检样中所形成的霉菌菌落数。如果食品中的霉菌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降低食品食用价值,还可能产生霉菌毒素;长期食用霉菌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水果干制品》(Q/DDF 0004S-2024)中规定,金钻凤梨干中霉菌的最大限量值为50CFU/g。金钻凤梨干中霉菌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还可能与产品储运条件不当有关。 6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分别为杭州市钱塘区风堂水产店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萧山李多鱼水产摊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富阳东南百润超市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嘉善县惠民街道惠民农贸市场卞根宝水产品摊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义乌市源起超市销售的荷兰豆(食荚豌豆),多菌灵、烯酰吗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金华市婺城区阿根水产经营部销售的汪刺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多菌灵又名棉萎灵、苯并咪唑44号,是一种广谱性杀菌剂,对多种作物中因真菌(如半知菌、多子囊菌)引起的病害有防治效果。急性毒性分级标准为实际无毒级。相关研究未见遗传毒性。长期食用多菌灵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产生的危害尚无明确证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多菌灵在荷兰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荷兰豆中多菌灵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者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农药。 烯酰吗啉具有良好保护性能和抗芽孢形成的内吸性杀菌剂。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烯酰吗啉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烯酰吗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荷兰豆中烯酰吗啉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15mg/kg。荷兰豆中烯酰吗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者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农药。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养殖户允许使用恩诺沙星,养殖黄鳝、鳊鱼中恩诺沙星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不适等症状。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动物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