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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榜公示】广东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结果出炉,这13批次不合格食品要当心!
2026-02-13 17:35:33 点击量:
本网讯 2月12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3类食品123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223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检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 4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4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深圳市罗湖区王丹水产品行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深圳菜小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甜椒,噻虫胺和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州市华之丰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食荚豌豆(荷兰豆),氧乐果和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珠海市香洲卓建冰水果档销售的橄榄,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其抗菌力强,广泛应用于水产养殖病害防控。长期使用或者过度使用可能导致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鱼中恩诺沙星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淡水鱼中恩诺沙星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运输或销售过程中违规超量使用,致使上市销售的淡水鱼残留量超标。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蚜虫、斑潜蝇等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茄果类蔬菜(番茄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甜椒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吡虫啉属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甜椒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甜椒中吡虫啉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乙酰甲胺磷属内吸性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该化合物进入人体后会抑制体内胆碱酯酶,从而对身体造成伤害,长期食用乙酰甲胺磷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乙酰甲胺磷在热带和亚热带类水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橄榄中乙酰甲胺磷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氧乐果是一种广谱高效的内吸性有机磷农药,有良好的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氧乐果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氧乐果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食荚豌豆(荷兰豆)氧乐果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而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多菌灵是一种广谱性杀菌剂,对多种作物因真菌引起的病害具有防治效果。长期食用多菌灵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多菌灵在食荚豌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食荚豌豆(荷兰豆)中多菌灵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者在种植过程中违规使用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3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珠海市金鼎小轩干货店销售的白菜干,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梅州市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笋干,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潮州市开发区旺客隆百货店销售的白菜干,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铅是一种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可在人体内蓄积。长期食用铅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血液系统、神经系统产生损害,尤其对儿童生长和智力发育的影响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铅(以Pb计)在干制蔬菜中的限量值为0.8mg/kg。铅(以Pb计)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其食品原材料在生长过程中对环境中铅元素的富集。 5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分别为广州市华之丰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干龙牙百合,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州市萝岗区丽昉百货店销售的干芽合(大百合),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梅州市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干百合,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佛山市高明万利家百货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东莞市桥头达兴水果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造成健康危害,但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二氧化硫在干制蔬菜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2g/kg(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在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05g/kg(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龙眼、干百合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二氧化硫;也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可能是由于使用硫磺熏蒸漂白传统工艺或直接使用亚硫酸盐浸泡保鲜所造成。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其他指标问题,为江门市永利商场有限公司里村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合兴食用油有限公司生产的压榨花生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中酸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格,也可能是产品生产工艺不达标,还可能是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等。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督促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