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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榜告示】浙江这6批次不合格食品购买要当心,有菜味锅巴、有机大豆油、龙眼等
2026-04-10 18:35:51 点击量:
本网讯 4月8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6年第1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检出6批次不合格食品,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 4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标,分别为桐乡市副食品批发市场国章南北干货批发商行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市拱墅区其旺水果商行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台州市椒江路轩调味品商行销售的贡菜干,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浙江新地里农产品有限公司桐乡屠甸路果蔬超市销售的小青瓜(盐渍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造成健康危害,但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白芷中不得使用二氧化硫、龙眼中二氧化硫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g/kg。食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而超范围或超剂量使用二氧化硫。 柠檬黄又名食用黄色4号,水溶性偶氮类化合物,是常见的人工合成着色剂,在食品生产中应用广泛。如果长期摄入柠檬黄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肝脏等造成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贡菜干中不得使用柠檬黄。贡菜干中检出柠檬黄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提高市场价值而超范围使用;也可能是企业掺假造假滥用色素。 2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分别为嵊州市元锋生鲜超市销售的菜味锅巴(黑椒牛排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生产企业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核查,该产品系假冒;义乌市悦用电子商务商行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大庆市悦意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有机大豆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用可能引起腹泻、肠胃不适等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菜味锅巴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菜味锅巴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氧化变质。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嘉兴、绍兴、金华、台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