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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榜公示】浙江这6批次不合格食品上黑榜,有猪皮冻、黄鳝、龙眼等

2026-09-02 18:49:05  点击量:

   本网讯 8月31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6年第2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检出6批次不合格食品。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

 

 4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标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标问题,分别为杭州市拱墅区季鲜水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宁波市鄞州福明倍儿水果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绍兴市柯桥区柯桥牛鹏食品批发部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台州市温岭大溪蓬均熟食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猪皮冻,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造成健康危害,但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调味品中不得使用二氧化硫。调味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而超剂量使用二氧化硫。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长期食用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肝脏积累性中毒,危害肝脏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肉制品中不得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肉制品中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

 

  2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分别为绍兴嵊州市鹿山街道孟顺蔬菜批发部销售的番薯,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温州市鹿城区大南王涛水产店销售的黄鳝,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噻虫嗪是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的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6)中规定,番薯中噻虫嗪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噻虫嗪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五氯酚酸钠常被用作除草剂、杀菌剂。长期食用检出五氯酚酸钠的食品,可能对人体的肝、肾及中枢神经系统造成损害。《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 (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中规定,五氯酚酸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黄鳝中检出五氯酚酸钠,可能是饲料中药物残留导致。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宁波、温州、绍兴、台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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