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513389315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大陆新闻 >

详细内容

【手把手教】中国食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查要点解析

2024-11-01 18:13:51  点击量:

店铺租好了才发现选址不符合要求?

装修好了被告知装修不予通过?

……

从事餐饮服务

要事先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今天,小编为大家介绍

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

审查一般要求

准备开餐饮店的你

这些事项都要关注

图片图片图片

 

1、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2、学校周边200米内、幼儿园周边50米内不得有酒吧。

3、食品经营场所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应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否则不予许可。

4、食品处理区内不得设置厕所,否则不予许可。

5、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在室内,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在存放和加工过程受到污染。

6、初加工制作、切配,烹饪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应铺设1.5m以上、浅色、不吸水、易清洗的墙裙。

7、冷荤类食品制售、冷加工糕点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应分别设置相应的专间。

8、经营者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还需继续经营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九十个工作日至十五个工作日期间,提出延续申请,否则许可证将被依法注销,影响正常经营。

图片

 

 
温馨提示
 

 

 

1、申请人在装修施工阶段开始之前,建议先向市场监管部门现场核查人员提供设计图纸预审,避免因布局不合理驳回整改造成时间及资金成本的重复投入。

因现场核查时限为5个工作日,请申请人在经营场所硬件设施、设备安装完成后再申请许可核查。避免出现因申请人经营场所条件未达到备检要求造成超时,导致现场审核不通过。

 
 
 

2、申办流程及材料要求(以佛山市为例)

佛山市已实施涉企事项“一照通行”改革,将多个经营许可事项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办事人只需提交一套资料即可同时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与经营许可业务。食品经营许可业务(除单位食堂外)均已纳入“一照通行”改革,相关办理材料可登录佛山市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https://fsamr.foshan.gov.cn/ztzl/fsskbqwywt/kbqyzc/content/post_5287572.html)下载。

可在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或登录佛山市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https://qykb.gdzwfw.gov.cn/qcdzhdj/)在线办理。

 

 

来源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管局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质量网   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9253879    举报信箱:1579274032@qq.com     
本网站特聘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孔祥印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339160604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备案文号: 冀新网备132006002号   工业与信息化部批准文号冀ICP备11016644号-2   技术支持:【蓝点网络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河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